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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怎么写?”老兵回道:“根本不用写,这老头住在这种深山里,就算帝国有他的资料,也是多年没有更新的那种,只要我们不说,谁会知道这人的死活?所以,你该庆幸,这个月的奖金会比平时更多一些,就是那头猪给你的封口费。要是你不识抬举乱说话,相信我,不需要太久我就会为你写一份死亡原因报告了,我可不希望发生这种事。”
“哎,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护卫工作我他娘的早就不干了,我当兵可不是为了给什么伯爵做奴才的。”
“全是放屁,就算不给他当奴才,也是给别人当,要想不当奴才,你就得往上爬,等有钱有权了,你就能当主子,就能像那头猪一样到处开枪乱杀人,到处抢人家媳妇儿,也没人能抓你。”
正当这帮人在抽烟闲侃时,枪匠已经悄然溜到了距离他们三十米不到的地方……
伯爵在屋里的壁炉旁烤着火,惬意地抽着高级的雪茄,一整天没弄到任何猎物的坏情绪稍稍得以缓解。不过他的休憩时间很短,才十分钟左右,小木屋的门就被人打开了。
伯爵回头便破口大骂:“混蛋,谁允许你们进来的?”话刚一出口,他就愣在当场。
眼前,一个少年站在门口,身高只有一米三四十的样子,他身着白色的皮袄,手持一支猎枪,此时此刻,其浑身上下似是洗了一场血浴,那些温热的血液还未干涸结冰,说明这是刚刚才溅上去的。
伯爵的第一反应是伸手去拿枪,但他的这个意图在刚刚抬手的瞬间就被一颗子弹扼杀了。
“啊!!!啊!!!”伯爵疯狂地惨叫着,这叫声远比刚才那个被他击中的士兵还凄厉得多,因为他的右手手掌被打出了一个血洞,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情。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的小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干掉了七个持枪的帝国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枪匠关上了门,拿着匕首朝伯爵逼近:“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一只六百公斤的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我更快。”他顿了一下:“我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了一些,原来这也没什么难的。”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了,他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一个办法了:“这……这只是个意外……我的枪走火了,对,是的,我不是有意的,听着,只要你肯放我离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的遗言吗?一个谎言?”小查尔斯那稚气未脱的面孔,浸沐在鲜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凶器,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声,一脚踹向枪匠的脸,但迎接他的是尖锐的匕首。血芒闪过,他的一只脚飞了出去,小腿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