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第1/2 页)
已过立秋时节,临江市天气依然很热,每天气温在三十五摄氏度左右,可恼的是,一丝风也没有,闷热得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
金红骑着摩托把军军送到幼儿园,再回到家里时,不到短短半个小时,她身上的连衣裙已被汗水浸湿,几乎全部贴在她的身上。
刚把摩托的钥匙拔出来,金红快步进了屋,把前门闩好,便迫不及待地把湿淋淋的连衣裙和内衣通通脱掉,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感到一丝舒畅。
嘴里骂着鬼天气,就这样光着身子来到后屋,拿过一个毛巾,在压水井旁洗了起来,幸好地下水是清凉的,否则她真会被热的感到绝望。
如果有浴缸就好了,打上一缸清凉的水,躺在里面要说有多舒服就会有多舒服。
冲了澡,又光着身子进了卧室。公公婆婆清早去二舅家帮忙摘花生了,要晚上才能回来,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只要关上大门,在家里她根本就不用穿任何衣物。
她喜欢自由,喜欢无拘无束,不喜欢被束缚的感觉,所以,在能不穿的情况下她就尽量不穿。
不光在穿着上她不喜欢被束缚,就连思想也不喜欢被束缚,更不喜欢别人的意愿强加给自己,哪怕最亲的人也不行。
上周周末,她带着军军回娘家杨家村,因为父母听说过她有外遇的事,从进门起,父亲就没给过她一个好脸色,开始她还极力忍耐,谁叫自己有这么一个父亲呢。
哪知父亲越看她越不顺眼,趁军军不在的时候,直接骂她不要脸,不知廉耻,让整个家以后在村里都抬不起头做人。
金红忍无可忍,据理力争起来。她认为她和西平相好并没有错,也不存在对不起谁。
她就是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受任何人摆布,就算她嫁给了吴亚利,她还是她,她并没有卖给他,她有权做自己喜欢的事。
也不存在背叛的问题,因为从始至终,她根本就没有爱过吴亚利,她之所以嫁给吴亚利,也只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妥协,她觉得自己根本没必要为一种没有爱的婚姻坚守什么。
说到底,她和吴亚利只是一种契约关系,一种对现实生活的合作关系。
相反,她和西平才有过真爱,若两个不相爱的人因为一纸契约可以明正言顺睡在一起,而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因为没有民政局的那张纸反而不能睡在一起,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这也是一种扭曲的人生观。
这跟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没有任何区别。
就因一纸公章就能让两个不相爱同床共枕变得合理合法?
就因没有这一纸公章两个相爱的人同床共枕就被世人所不容?
简直就是荒谬!
如果这样,人和菜市场的猪和狗有什么区别?
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人有自己的灵魂和思维,在某个框架里,自己有权选择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包括和自己喜欢的男人睡觉!
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早已不是过去那个三纲五常的世界。
如果丈夫接受不了她这种行为,可以选择离婚,既然不肯离婚,就得接受这种现状。
如果不愿离婚,又用别的手段压迫自己,那这算什么?这跟与狼共舞有什么区别吗?
就算这样,难道自己还必须守着这条狼过一辈子?和狼做着最亲密的事?他高兴就舔你一口,不高兴就咬你一口,自己就必须逆来顺受?委屈自己的一生,来获得别人盖棺定论的称赞?
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还有,你虽然是我的父亲,但你同样不能主宰我。你生养了我,我感激你;你守护我长大成人,我感激你;你花钱供我读书教我做人,我感激你;
但是,你为我做的所有的所有的,都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