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頁(第2/2 页)
軍事秘密,使這支游擊隊全部被敵人消滅,其中26名游擊隊員被俘後遭槍殺。
六、法國駐德占領當局對薩爾區工業巨頭赫&iddot;勒希林的審判。
(略)。
此外,1944年8 月底以來,因勾結德寇、殘害國民、積極將法國青年輸送到德國做苦工、出賣抵抗運動、迫害猶太人,未經審判即被群眾處死的法奸多達4 萬多人;由軍事法庭和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的罪犯770 人,由刑事法庭判處死刑的罪犯767人。後來,經載高樂總統特別赦免了其中的998 人,實際只有359 人被執行死刑。
第九節 奧地利對納粹戰犯的審判
一、對齊格弗里德&iddot;塞德爾的審判。
齊格弗里德&iddot;塞德爾是納粹大劊子手阿道夫&iddot;艾希曼屬下的黨衛軍司令官。曾先後擔任特列飲、什圖特霍夫、貝爾森等集中營司令官,而死於這些集中營內的各國猶太人和戰俘多達15萬人之上。1946年10月4 日,他被維也納人民法庭判處死刑,並於不久執行。
二、萊奧&iddot;皮爾茨審判案。
萊奧&iddot;皮爾茨是黨衛軍中校、納粹黨克來姆大區(今天奧地利的一部分地區)負責人。納粹政權崩潰前夕,施泰因監獄負責人決定將囚犯(主要是政治犯)撤走,而皮爾茨及其死黨卻下令將200 多名囚犯全部處決。1946年8 月6 日,維也納人民法庭判處皮爾茨和14名奧地利地區納粹黨的高級領導人死刑,並且迅即執行槍決。
三、恩斯特&iddot;格拉布納審判案。
恩斯特&iddot;格拉布納是奧地利納粹分子,黨衛軍上校。他在納粹統治時期先在德國刑事警察總部擔任秘書,此後又在蓋世太保駐奧斯維辛集中營政治部任總負責人,直至1943年。任職期間,以頻繁殺害波蘭政治犯、蘇軍戰俘和以五花八門的酷刑逼供囚犯而臭名昭著。戰爭結束後逃回奧地利,被美軍執法人員抓獲。1946年5 月7 日,維也納人民法庭以謀殺罪和非人道罪判處格拉布納死刑,不久執行死刑。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