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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年7 月22日被巴黎軍事法庭判處20年監禁。1954年4 月獲釋。
魯道夫&iddot;拉恩(1900‐1975)。
重要納粹乙級戰犯之一,納粹德國高級外交官。
早年在海德爾堡大學獲博士學位。1927年在國際聯盟秘書處供職,並先後在德國駐土耳其(1931‐1934)、葡萄牙(1937‐1939)和法國(1940‐1943)大使館任職。1943年任納粹德國駐義大利大使,同年改任駐義大利社會共和國大使。任內極力控制墨索里尼政權,大肆搜刮財富,並血腥鎮壓義大利抵抗運動。1945年被盟軍逮捕。1951年獲釋,後以經商為業。
康拉德&iddot;亨萊因(1898‐1945)。
重要的納粹乙級戰犯之一,捷克斯洛伐克蘇台德地區的法西斯黨頭目。1933年納粹黨上台執政後,他仿效納粹黨建立蘇台德德意志祖國陣線,多次接受納粹德國的命令和資助。1938年3 月納粹德國吞併奧地利之後,他奉希特勒的秘密指令,積極參與肢解捷克斯洛伐克的陰謀活動,公開要求蘇台德地區完全獨立自治,並組織暴亂。《慕尼黑協定》簽定後出任納粹德國駐蘇泰德地區專員。1945年5 月被捷克斯洛伐克人民抓獲後自殺。
庫爾特&iddot;拜爾曼博士(1901一?)。
納粹德國布拉格特別法庭法官。1901年1 月29日生於基爾。他是殘酷屠殺捷克抵抗戰士與和平居民的劊子手。經他判處死刑的布拉格居民多達百人以上,其中許多並非抵抗戰士,但依然難逃其毒手。例如,1944年3 月24日,他曾將9 名捷克人判處死刑,其中5 名系女性。他們無非是私藏了穀物或幫助危難中的猶太人。1946年他被盟軍引渡給捷克比爾森法院,關押在龐克拉茨監獄。同年,拜爾曼被判處終生監禁。1955年捷克政府同西德實現邦交正常化,拜爾曼受到大赦,回到西德定居。
路德維希&iddot;貝爾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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