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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搬走的,就得让他搬回来。”在亲情的压力下,被告不敢收下电脑,我们也没有强求。
我知道,被告的儿子二十岁出头,血气方刚,正是好面子的年纪,显然,他认为电脑被原告搬走,让他家丢了面子,只有让原告将电脑送回去,他家才能捡回面子。虽然他的做法有点过火,但我能理解他的心情。调解中,我们没有顾及这方面的问题。从法律上讲,被告没有及时还款有错,但原告到被告家搬走电脑更有错。后来,在约定的付款时间,被告派儿子到法院付清了欠原告的货款。第三天,我们再次将电脑送到被告家,一同来的原告向被告和其儿子道了歉,双方握手言和,被告父子高高兴兴收下了电脑。我让单位网管将电脑安装好,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被告一家赚足了面子,我们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尊重。
其实,很多纠纷诉至法院,都是因一方讲话不慎,让对*得丢了面子而引起的。有些债务人,遇到债主上门要债,认为失了面子,指责对方没有同情心或小气,逼着对方提起诉讼。在感情上,有些人,遇到自己心仪的异性,因为害怕向对方表白遭到拒绝,失了面子,将爱情深藏在心底,至死未能说出,痛苦一辈子。为人处事中,正确把握面子十分重要,注重自己的面子要适度,不能求虚荣,对待别人的面子,则要慎重维护,切忌恶语相向,伤害别人。要与同事或家人沟通,可能引起不同意见的,最好私下进行,避免意见相佐,双方为了在同事或家人面前争面子,吵得不可开交,最终,搞得大家都没有面子;如果已经在众人面前发生了争论,若是自己的错,也要勇于承认错误,不能为了面子,失却了为人的真诚。总之,在维护自己面子的时候,要记得“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道理。
2010年6月15日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乞丐
早晨,从噩梦中醒来,门外的太阳很灿烂,微风送来茉莉花的芳香,庆幸刚才的情景只是一个梦,自己不是梦里可怜的小乞丐。以前,每次见到乞丐,我都会怀着怜悯之心,给一、二元钱,看到最可怜的,也会给个十元、五元的。近几年来,缕缕听新闻报道说,乞丐已成了一个职业,并且成帮结伙的,那时起,我不大给乞丐钱了,担心给了反而助长了歪风。
梦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我们几个五、六岁的小孩正在玩游戏,突然,狂风大作,小伙伴不见了踪影,我的书包也被风卷走了。这时,来了一位中年妇女,擦去我的眼泪,骗我去找妈妈,带我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关着很多小孩,面黄肌瘦,衣不庇体。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用木棒轮流打我们,还不给饭吃。饿急了,我跟着一个男孩偷偷溜到厨房寻吃的,我刚咬了一口馒头,就被刀疤男抓住,又是一顿毒打。打毕,他丢下一个饭碗,逼着我和一个稍大点的姐姐出去乞讨,还恶语威胁:讨不到钱,就打死我们。我俩跪在冷凛的北风里,将饭碗放在地上,前面压着“父母双亡,求好心人施舍”的字条。见有人将钱放在碗里,姐姐连说谢谢,我低着头,不吱声。乞讨了半天,碗里有了几十元钱,饥肠辘辘的,姐姐正想拿点钱去买吃的,跑来一个小青年,抢了我们的钱。我喊着:抓小偷!抓小偷!就把自己喊醒了。我想,虽然这只是梦,但现实中,很多孩子就是这样成了乞丐的。每每看到乞讨的小孩,我还是忍不住给钱,不知道这是帮了他们还是害了他们。现在,有些犯罪团伙,操纵拐骗来的孩子从事乞讨活动,聚敛钱财,严重的,故意将小孩打成残疾,以便终身为他们乞讨。
1978年的秋天,我才十七岁,还在读大一。一日,校门口对面的路边坐着衣衫褴褛的爷孙俩,孙子四、五岁,跪坐在地上,爷爷一头白发,七十多岁。俩人前面的地上也压着一张纸,声称“儿子、儿媳双亡,爷孙俩生活无着,求好心人施舍”云云。未成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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