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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流转,让风霜染白了发、催老了容颜。
“这么紧张这本书,是不是很后悔当年你没兴兵自立?如此,凤皇朝和南朝孰胜孰败,还是未知数呢!”
“神经。”慕容飞云抢过那本南朝遗史,翻到忠烈公传那篇。“我不过是觉得很好笑,原来名留青史是这种滋味。”
“什么滋味?”她的事也被收入丁史书,自三十六年前大破蛮军后,凤帝对外宣布平辽将军战亡,追封亲勇郡王。那丧礼搞得轰轰烈烈,她本人也参加了,当然是易容参加,但说到感觉嘛……没感觉。
“嗯……”他摇头晃脑半晌,说道:“不知道我那一座忠义祠香火盛不盛?应该找一天去拜一下。”
可叹啊!自他二人计破蛮族联军后,随即隐遁,与赵乙三人走遍于山万水,到也逍遥。
又过三年,赵乙娶嘉兴商贩之女为妻,从此干起了行商买卖之事。
接下来四处飘泊的就剩慕容飞云和余瑜了,从东走到西、再从南走到北,望尽无数风光,直到他年届五旬,终于飞累了,与她在大都开了一家豆腐铺安定下来,两夫妻成天就斗斗嘴、调笑嬉骂,其乐也融融。
不过他们两人四条腿也算走遍天下,怎地却没去过忠义祠呢?教人纳闷。
“你才神经。”她一巴掌打向他的头。
“唉呀,你怎这么泼辣?”他疼啊!
“后悔娶我啦?可惜来不及了。”说着,又掐他手臂一下。
“唔,我又没说后悔。”嘻皮笑脸把老婆抱满怀。“辣才好,才有滋味……”他低声地唱起了歌。“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十八摸……”
“要死了,都几岁了还唱这种歌?”
“说对啦!这歌是要唱到死的,唱到我们白发苍苍,唱到我们背驼腰弯,一样唱。”哪管身前身后名,不及携手到白头。
她倚在他怀里,听着那淫词,早没了年轻时的羞怯滋味,却添了几分甜蜜,回顾前尘,一切如梦,蓦然回首,只有这双扣住她腰的手臂是永远的真实。
后记
本故事纯属虚构,也就是说,那些朝代和人都是假的,不过地理位置……为了阅读方便,请大家将南朝想象成三国时的孙吴,盘踞江东,与中原划江为界。
举手,妮子自己承认,我完全不懂兵法,里头的兵法都不是我想的,全然参考自三国演义、孙子兵法、春秋战国策……等书。
会写这个故事,其实是被一句话刺激到了——君恩九鼎重、臣命一毫轻。
也许是因为时空的不同吧!我很没有办法接受“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父要子亡,子不亡不孝。”这种事。
于是有了一个算是叛国的男主角——慕容飞云出现了。
跟编编提这个故事前,我考虑了很久,像慕容飞云这样的人适不适合作言小主角?
没错,慕容钦很昏庸、很无能、很废物,但在固有的观念里,君父、君父,不管君主多坏,臣不就是该尽忠,这才叫爱国。
可我心里真的一直认为对一个昏庸的君主尽忠,是爱国家,却是害了百姓,不都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吗?为何实际例子上就完全相反了?
所以我想了快半年,还是硬着头皮、厚着脸皮跟编编提了。
我任性了,不好意思。
在书里,我终是让慕容飞云叛了君。当然,也许有人认为要对皇帝忠心不二,才是真爱国,如果有人看了书觉得不舒服,想骂,没关系,妮子虚心接受指教。
再来说慕容钦吧!
这位昏君是有真实版本的,参考的是汉时江都王刘建,他算是一个诸侯王吧!这厮是昏庸中的极品,变态中的变态,其父刘非在世时就与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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