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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鑫:「……」
反正在金瀟眼裡,他一貫沒什麼好形象,都是這種社會叼絲流氓小青年。
現在還不小了,老叼絲了。她那時候,極其厭惡他濃郁的社會氣質,程一鑫最怕去夜市出攤帶上她。
好在t恤是黑色的,不是黑色的又如何。
破罐子破摔。
程一鑫反倒淡定下來,手機放一邊兒。
把好久不見硬生生吞下去,嬉皮笑臉地說了一句:「美女,買手機嗎?」
作者有話要說:
金瀟的父親、大伯和叔叔,姓張,名字里都帶明顯特徵——我按伯仲叔季來命名,便於記憶哈,不用怕搞混。
第4章 插pter 4
這很程一鑫。
分明視線膠著了許久,他能一眨眼裝不認識。
五年時光,五秒鐘,都在彼此的眼波里揉碎。
外面天光順著昏暗的玻璃穿射進來,朦朦朧朧地好像一條光陰的長河在他們之間川流不息,把他們塑造成如今的模樣,湮沒了曾經所有的愛恨情仇與不理智的瘋狂。
最後一次見面,好像也是在大世界裡。
那時候金瀟問他,分手了以後,他們還會有再見的那一天麼。程一鑫滿不在乎,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
他是不願再見了吧。
他們都在打量對方,往事如煙,記憶浩渺。
忽然意識到,分手以後,再沒有參與過彼此的世界了。在過去與現在之間,實際上唯有一段漫長無聲的空白與靜默。
又有恍如從前經年未改的,比如程一鑫的油腔滑調。
金瀟走他面前站定,冷冷道:「程一鑫,你最近眼神不好?」
她諷刺一笑,睫毛微顫:「裝認不出來我?」
程一鑫印象里,金瀟一向說話細聲細氣,清雅溫吞。
被他氣惱了,只會瞪圓眼睛,有理有據地辯駁,要麼一聲不吭地跑出大世界,跑到電梯口往往還要回頭瞥他一眼。
幾年不見,這麼咄咄逼人。
他說完那句話就後悔,他被滷蛋和泡麵齁嗓子齁得聲音都不對勁。
手忙腳亂低頭扯紙巾擦嘴。
靠。
黃顧也不知道他給倒杯水喝,程一鑫探到柜子底下摸礦泉水,直接拿了兩瓶康師傅出來。
給金瀟放玻璃櫃檯上,程一鑫胡亂用手抹了把玻璃櫃面上的灰塵,咳了一聲:「坐,消消氣兒,喝口水。」
程一鑫自顧仰脖喝了一氣兒,喝得急了幾滴水順著喉結淌下來,落進深深的頸窩裡。他喉結輪廓還那麼清晰,隨著喝水吞咽而上下滾動。
金瀟剛出國那兩年,但凡看見男生有好看的喉結都忍不住想起來他。
程一鑫聲音清冽許多,自嘲一笑:「這不是怕嗎?這麼久沒見,萬一你沒認出來我,多尷尬啊。」
「你又沒變,」金瀟嗤笑一聲,視線逗留在他發梢,「喲,還是奶奶灰呢,你還是好這一口。」
程一鑫見她打量頭髮,伸手理了理造型,不動聲色地把耳側夾著的那根煙取下來,用拇指摳在手心。在玻璃櫃下面,金瀟視線看不見的地方才丟下面柜子里。
「我原本染得遠峰藍,iphone13那個,」程一鑫解釋,「掉色了。」
他說完感覺欲蓋彌彰,人家金瀟的茶棕發色,盡顯高級,染得又自然又低調。
程一鑫哂笑,「算了。確實,我就這點兒廉價愛好,tony染了個寂寞。」
程一鑫最不知道尷尬二字怎麼寫。
一如以前那般嫻熟得打了個酷酷的空心響舌,他臉上浮起調戲的痞笑,「哥是沒變,倒是你,變了挺多。」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