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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沒有一套祭祀的儀式和精心設計的儀典來演示實踐它,也無需特別的地點來用於崇拜,
比如廟字之類。毫無疑問,每個一家、主同時也理所當然地是這個家庭的&ldo;祭司&rdo;,家庭廟
宇無非是一處臨時的小茅屋,緊挨著居無定所的臨時住處。這種情形直到現代,還能在個別
偏遠的瑪雅部族中看到。
隨著農業生產方式的興起(可能是由外部引進瑪雅地區),出現了固定的居所和較多的
閒暇。這時,瑪雅宗教變得日益成體系,眾神自己也越來越特殊。肩負向群眾詮釋、傳達神
的意願等事務的祭司發展起來,一種對更加像樣的宗教場所(聖地、廟宇)的需要增長起來。
宗教成了一種少數人對多數人的事務。定居生活使得較為永久的儀式中心變得可能,也有信
心去建立野心勃勃的聖地(花費長期艱苦的有組織的勞動),並發展更加精細的儀式。
許多個世紀,或許有幾千年,就在這樣的過程中流逝了。在這段時間裡,瑪雅宗教無疑
變化相當緩慢,個性化的神祇在發端,祭司集團在形成,繁複的儀式和精緻的聖地(還不是
石料建築)也逐漸確立。這段時期結束於瑪雅歷、紀年70000年或另一說76000年,
也就是公元前353年或235年,其成果是瑪雅人先進的農業,高明的曆法編年和精緻的
象形文字。
確實,曆法、編年和象形文字這三項祭司的發明專利,給瑪雅宗教帶來了重大的轉折,
使得它越來越複雜化和形式化了。一種獨特的宗教哲學漸漸成型,它圍繞著日益重要的天文
現象,包含著曆法編年中的神祇。考古發掘工作基本上證實了這種重大的宗教轉折,公元前
3世紀乃是其重要的時間標誌。
從這以後,特別是材料較多的瑪雅古典時期(下限為公元9世紀),瑪雅宗教哲學並無
重大變化。它相因相襲,幾近千年而無改,也許是因為瑪雅人把創造的潛能都宣洩到需要耗
費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心力的石料建築、雕刻中了。那種勞神費力的方式,乃是精神上
不斷重複的&ldo;論證&rdo;和&ldo;固化&rdo;。
到了公元4世紀,瑪雅文化,主要是它的宗教哲學上鮮明的特徵,已經牢固確立下來。
在被認為是瑪雅文明策源地的重要地區,如佩騰湖畔,瑪雅宗教已成為一種高度發達的&ldo;迷
信&rdo;。它以自然力量的日益人格化、越來越老熟的哲學的複雜融合為基礎;天體被神格化,
時間被用世所罕見的各種各樣形式加以崇拜。這一由公眾共奉的宗教,本質上卻又是高度秘
傳的,由一個組織嚴密的包括天文星象家、數學家、先知預言家和精通儀式者的祭司集團掌
握和詮釋。隨著它與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地交織一起,則又派生出世俗的力量參與詮釋和主
持,這也就是巫王共源的文化史一般規律在瑪雅的體現。
10世紀以後的後古典時期,政治與宗教的聯姻日見明顯,這或許也有外來軍事征服導
致宗教衝突、變異的因素。墨西哥中部來的托爾特克人帶來了人祭和偶像崇拜等較低級的東
西。據古典期各種雕刻的和平主義宗旨看(幾乎沒有人祭),那時的瑪雅宗教必定是莊嚴堂
皇的,而不會像人祭那樣噁心殘暴。在古典期這個瑪雅文明黃金朝代,似乎也沒有廣泛使用
偶像,無論是石頭的、木質的還是陶製的。而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