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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aal
kaba,也即是父親和母親兩個家族姓氏的組合,?很像英語民族的加連字符的姓氏:史
密斯-威廉士,結婚以後使用。某人的婚後名包括父親家族的姓氏以及母親婚前娘家帶來
的外祖母的姓氏,也就是說,女性的姓氏是通過一代一代的女兒傳下去的。這很能見出瑪雅
社會過去實行族外婚的風俗。這些姓氏通常是動物、昆蟲、鳥類、植物的名稱,比如美洲虎、
蛇、虱子、樫烏、菸草、可可豆之類。
(4)
kaba,也即是綽號。往往根據某個人的個人特點而獲得,?像我們常用的&ldo;小個子&rdo;、&ldo;胖
墩&rdo;之類。瑪雅人ahtupp
kabal,這名字意指&ldo;聲如雷震的人&rdo;;ah xochil ich意指&ldo;貓頭鷹面孔、貓頭鷹眼睛&rdo;。
不同的名號能起到不同的社會功能。在人生各階段獲得不同的名姓,本身就意味著人生
活動的重大轉折、人生職責的重大加碼。如果說生辰八字顯得有些玄虛的話,人生中的命名
活動倒是具有更為實在的文化意義。
又是&ldo;三綱五常&rdo;
要了解一個社會,那麼,了解一下其內部兩種性別之間關係,大概最有助於獲得真切的
感受。在男女關係上,一個社會會把它開化、文明的程度準確反映出來;社會的經濟生活、
人際關係、道德倫理各方面也都具體化地呈現在觀察者的面前。
總體上說,瑪雅男性居於絕對的優勢地位,男尊女卑無可爭辯。婦女被禁止參加宗教儀
式,不得進入瑪雅廟字,這大概是初民社會男女兩性分屬不同的社團,各自有各自秘傳的教
義、規則、權益、神靈,不少文化人類學家對此已有論述。瑪雅婦女不許在街上正視男子,
相遇時必須側肩而過,這也許是&ldo;兩性戰爭&rdo;(借用一下60年代法國女權主義者的語彙)
的結果,是主宰與臣服的象徵。至於男女不同食,雖說不能完全比附於古代中國的&ldo;男女七
歲不同席&rdo;、&ldo;授受不親&rdo;等等,但是,其本質還是相通的。社會要以一種最為日常的活動來
確立並日復一日地強化男尊女卑的觀念,無論是瑪雅人也好,中國人也好,都自覺不自覺地
這樣做了。無論輩份如何,性別從整體上區別了等級地位,這是一種團體的地位。從男人們
先行就餐的順序可以看出,不僅長輩在先,即父親先於女兒,平輩間兄先於妹,而且不同輩
份之間也同樣如此,兒子先於母親,弟先於姐。家中男性成員心安理得地接受女性的服侍,
訓練培養了整個社會的綱常倫理。小男孩從小就懂得了自己的性別角色,小女孩也潛移默化
受到了性別角色教育,以使她們長大後順應整個社會男尊女卑的關係結構。吃飯小事,竟然
是關乎社會結構秩序的大工程,文化機制的巧妙,正在此處。關於這一點,讀者諸君不妨參
看本書《洗澡洗出法律》節,那洗澡比吃飯更見奧妙。
著名的瑪雅文化研究專家莫利(sylvan gorley)曾說過:&ldo;兒童的培養,更多地是
靠他們自己頂應那套複雜的精心策劃的社會實踐的願望,而不是靠苛刻死板的規矩。&rdo;1他
實際上已經從瑪雅人的兒童教育中隱約地看到了一種文化塑造上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