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2/5 页)
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种种关系,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的性质、标准和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的占有者、使用者的各种权益,使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
第四节 无形资产质押融资(4)
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案例
2006年10月,北京市科委在国内首开先河,联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面向中小企业推出“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将中小企业所拥有的、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变现,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08年8月,已有31家企业成功申请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共计亿元,这些资金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一臂之力。
(一)知识产权“闲置”惊人
从中小企业发展来看,在研发和中试阶段依靠自有资金和企业自身积累尚可缓解资金压力,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则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这时外源性资金较少介入,众多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无法扩大生产,眼看着市场机会从身边溜走而束手无策。
据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统计,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5000亿元的资金缺口,而目前落实到位的资金不到1000亿元,每家企业平均仅获30万元,远远低于企业发展资金的需求。从有效需求来看,占全国企业99%以上的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资源还不超过20%。
究其原因,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风险大,没有足够的资产进行抵押,银行传统的信贷模式无法适应中小企业高风险性特征,造成了信贷工作落实难。虽然国家设立了扶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但僧多粥少,难以满足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此外,中国风险投资、创业基金和担保等行业发展尚不完善,也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突出问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都明确规定,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轻资产”,甚至无资产,传统抵、质押物的匮乏已严重制约着企业的正常融资需求。尤其是随着中小企业规模和数量的不断扩大,企业融资难问题也日益凸现和严峻起来。这从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要因势利导,改善旧有业务模式,探索新的业务领域。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鑫介绍说,截至2006年9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共有163万件,但是在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合同只有295个,涉及专利682项,质押总额近50亿元人民币。
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科委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瞄准中小企业贷款难这一症结所在,着力盘活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为广大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通了便利的融资渠道。
(二)转化盘活无形资产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大的突破是知识产权可以作为质押物。专利权可以用于质押,无疑开辟了一个新的贷款途径。按照目前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可用于质押贷款。
在现阶段,争取银行贷款仍是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选择,而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往往面临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这是因为与传统型企业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没有不动产可以抵押,他们所拥有的大多是无形资产,是知识产权。
虽然中国1995年颁布和实施的《担保法》第一次规定了权利质押(包括知识产权质押),但由于条件尚不成熟,银行顾虑重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很大的难度。此次政策打破了以往无形资产不能质押担保贷款的“坚冰”,为破解中小企业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