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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终人之事,既然自告奋勇答应替人家解决掉尾巴,那现在是该做事儿的时候了。
溜溜达达,我漫不经心地顺着胡同向前走去,胡同里很安静,除了临街的路口偶尔有行人经过,只有越来越远的那辆黄包车和我与及两个赌场打手。
这两个人接受的指示显然是盯住那两个女人,搞清楚她们的身份,所以虽然对我和那两个女人在胡同口说了半天话有点奇怪,但还是没有理我,而是径直快点超越过我追了过去。
嘿嘿,很多人以为高手做事就应该堂堂正正,大大方方,当面锣,对面鼓,这样才能显示高手的风度,只不过,我这位‘高手’却是一个另类,我所信奉的宗旨不是人前显胜,傲里夺尊,而是为求目的,不择手段。
‘砰’,一个人向前突然栽倒,另一个人大吃一惊,回过头来,只看见我笑嘻嘻地站在胡同中间,手里还拿着行凶的工具——不知是谁丢在路上的半块砖头。
“你!”那个人心中一凛,意识到自已有危险,一边张口想叫,一边探右手到腰间,大概是想取防身的武器。
容情不动手,动手不容情,既然已经动手,我怎么可能给他机会?
说时迟,那时快,抢步进身,手中的半块砖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在了对方的脑门儿上,这个世界上肯定有铁头功,不过面前的这个家伙肯定没有练过,所以,一络鲜血马上顺着额头淌了下来,而其本人则晃了两晃,挣扎了几下,最后还是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扔掉砖头,来到两人身边蹲下,我伸手试了试两个人的鼻息,虽然微弱了一些,但还是有的。
“呵,两位兄弟,对不起了。我也没办法,谁让我对这里的道路不熟,只好用这种笨法子了。”
听说鳄鱼在吞食猎物前会流上几滴眼泪,不知道我现在的这番表白会不会得到他们的理解。
把两个人拖到胡同墙跟儿,免得他们被太早的发现,我哼着小曲儿离开了作案现场。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李白的《侠客行》中似乎有这么一句,当年念书读到时觉得很潇洒,现在学着做一下嗯,感觉的确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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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后遗症】………
绕个大弯儿,全当是逛街,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虽然身上这套衣服不够体面,显不出我的气质风度,不论是商铺还是戏园总会受到一些人的白眼儿,可架不住咱口袋里有钱——那是响叮当,亮闪闪的银元!这个法宝只要一亮,那些狗眼看人底的家伙没有不马上换上另外一张笑脸,那股热情和体贴劲儿,简真就差叫一声爸爸了。(看小说到顶点。。)
这些只重衣衫不重人的小人!
不过实话实话,那些生意人的嘴脸虽然很让人厌恶,不过做的生意还是地道,千年古都,皇城根儿下,人的名,树的影,这些都不是没有来由的,特别是小吃面点,味道独特,回味无穷,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另外,我还逛了几间古玩字画店,东西不少,可惜一半以上都是赝品,为数不多的几件真品,大多也是明清时期的玩意儿,店里的伙计口才不错,称得起是巧舌如簧,口吐莲花,可以把死人说活,唯一可惜的是,古玩虽非我的专长,却也曾经有所涉猎,称不起行家里手,至少也是略知一二,至于**词汇,唬人蒙人,那更是我的强项,想赚我的钱?没那么容易。
回到同福客店的时候已经下午五点多钟,之前,我已先到旧衣铺取回早晨出门时穿的衣服换上,至于那套旧衣服,则还给了旧衣铺的老板。还衣时,旧衣铺的老板很是诧异,大概觉得我这个人八成脑子有毛病,花那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