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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连几日没来电话,我也落得一个好好休养的时间。
“你现在马上给我到公司!”不容忽视的命令口吻。
还没等我说话,他就直接挂断了,耳边传来阵阵忙音。
看着被挂断的手机,我扯了扯嘴角,当街拦了一辆计程车前往沈氏。
刚到沈氏就遇到何姗姗,打扮得像只火鸡,一身通红,风风火火,身后还跟着两名工作人员。
我想避开她,但已经来不及了,她眼尖,一下子瞧见我,细眉微皱,“你怎么在这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她穿着十几公分的高跟鞋,高我一个头,想到上次她和她朋友联合起来打得我满地找牙,我心里就来气,挺起胸膛,扬起下巴,“我怎么就不能来这里,这又不是你的公司,你的地盘!”
何姗姗双手环抱在胸前,用一种俯视的姿态看着我,红唇勾起,“现在不是我的,但将来有可能就是我的了……”
“顾小姐!”这时常启铭走了过来,笑容恭维,“沈总等你很久了!”
我冲何姗姗得意一笑,何姗姗气得脸色铁青,鼻孔一张一缩,那眼睛简直要喷出两道火焰。
跟常启铭走进公司,在进电梯的时候,我整个人顿时萎靡,像泄了气的皮球,喃喃道:“真倒霉!”
虽然说得很小声,但常启铭还是听到了,他在我旁边偷偷一笑。
沈仲凌的办公室在28层楼,在上去的时候,不少工作人员进进出出,我几乎挪到角落里。
到了28楼,电梯打开,我随常启铭走出电梯,来到沈仲凌的办公室。
我往后看了看,员工认真工作,完全没怎么注意我的到来。
这样也好,避免尴尬。
常启铭敲了两下门,里面传来沈仲凌低沉冷酷的声音:“进来!”
常启铭推开门,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慢吞吞地走进办公室。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沈仲凌坐在办公桌前,埋首工作,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他身上穿着深蓝色毛衣,里面是白色衬衫,浅蓝色白底条纹领带,文彬帅气,并且认真严谨。
背景则是高低不平的高楼大厦和居民住宅,雄伟壮观。
对于我的进来,他没抬头看我,一直在做他的事,在纸上沙沙写着什么。
我没打扰他,自顾自地环顾四周,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这里拨一下那里弄一下,然后走到高大的落地窗前,往外眺望。
“啪”身后传来合起文件的声音,我转过头看向沈仲凌。
正好他转过椅子,悠然靠在椅背上,帅气翘着二郎腿,问道:“看什么呢?”
“看外面的风景!”我再次左右看了看,“你的办公室挺大的嘛!”
他站起身,走到我的面前,双手插进裤袋里,透过镜片看着我,“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你就不来报道?”
“不是,我是想等我完全康复的时候再过来,不可能带伤上班吧!工作固然重要,但我也要对我自己的身体负责,对吧!”为了不让他看出我心虚,我睁大双眼看着他的眼睛,皮笑肉不笑道。
沈仲凌好像没有察觉,“等下我会让启铭带你到杂物部门。”
我一直保持微笑,他走到办公桌前,端起咖啡,刚抿一口,就有人推门而入。
我看向门口,不是别人,正是刘梦婷的前夫沈天一。
沈天一也看到了我,先是一怔,然后走到沈仲凌的面前,眉头紧锁道:“大哥,你为什么把舅舅经理的职务撤掉,调他到销售部门呢?”
沈仲凌慢条斯理地放下咖啡,面不改色的看着沈天一:“公司不可能请一个没有任何经验任何头脑的人,担任项目经理一职,再说,这是今早总裁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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