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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绯红之夜(三)(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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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的囚服的上半身扔回房间里,又撕开了囚服的裤腿处,避免被束缚影响动作。

脱掉他从某个鞋摊上用一小块金属换来的劣质至极的鞋子,霍姆斯光脚踩在地上。

这能让他最大限度地减少行动时的声音。

把遮住脸庞的乱发拨到脑后,霍姆斯的眼神中只剩下了骇人的锐利和杀意。

他提起匕首,迈出一步,无声无息。

天上的红月照耀着,地上的猎人开始狩猎。

……

“嗯……嗯……?”

某个商会成员勉强睁开了眼睛,打了个哈欠。

看了一眼天空,还没亮,自己还能再睡一会儿。

“嗯……醒都醒了。”他半眯着眼睛,胡乱伸脚找到了鞋穿上,拖沓着便鞋往外走去。拖鞋和地面碰撞的声音在幽静的环境中显得格外清楚。

走到外面,他迷迷糊糊地解开裤裆,一道黄色的水流呈抛物线装射出。

办完事,抖了抖,他提上裤裆,用另一只手擦了擦鼻子。

“呃,这什么味道,还有点刺鼻……我吃什么东西了……”

他的迷糊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因为那个气味是写在所有生物基因里的,只要浓度足够,只要闻到,就不可能分辨不出来。

那是血的味道。

空气里有血的味道!

他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他还来不及发出声响,一把锋利的匕首从背后插入,精准地刺入了他的脾脏。

这是用匕首刺击最致命的部位之一,即便是心脏被刺穿,只要匕首不被拔出就还能撑几十秒,因为心脏肌肉是人体最发达的肌肉组织之一,即使被刺穿也还能勉强工作。但脾脏被刺穿,即刻的大出血会在短时间内剥夺生命。

不过,这个晚上起床放水的家伙不会死于脾脏破裂的大出血,他会死于另一种更直接的方式。

一只大手从背后伸出捂住他的嘴巴,锋利的刀刃在他的颈动脉上狠狠一划,鲜血喷涌而出。

尸体被霍姆斯缓缓放倒在地上,血腥味更浓了。

霍姆斯甩了一下手上匕首的血迹,赤红的瞳孔似乎带上了血的颜色。

第七个。

他数着。

尸体被他拖到隐蔽的角落,随后他又悄无声息地离开。

黑暗中,只剩下一双遍布杀意的眸子和染血的刃。

下一个目标。

……

已清除二十四人,剩余二十五人左右。

霍姆斯单手抓住上方的凸起,把身体悬挂在二楼。

他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把刚从敌人的尸体上夺来的左轮,嘴里咬着匕首。同时,他还在胳膊下面夹着一小包东西,这是之前发现的意外之喜。

没有机会了,剩下的人最少都是三个在一起,霍姆斯做不到干掉三人而不给他们示警的机会。

中转站的占地面积远远超过霍姆斯的想象,这里不只是连通霍姆斯那边的中转站,也是附近所有商路、奴隶运输的中转站,外加楼层低,纵横都有几百米。

他手臂用力,翻上了房顶。

在这里,他可以清晰地看到整座建筑的布局。

他看了看腰部挂着的一串钥匙,这是他刚从某具尸体上翻出来的,就是先前那个想要拿枪解开绳索的家伙。

霍姆斯把手伸到空中,再次确认了一下风的方向。

霍姆斯放下肩膀下面夹着的小包,一层一层地打开包装,露出里面黑色颗粒状的东西,一股硫磺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是黑火药,约莫有一公斤重。

这是霍姆斯在某个房间里找到的,显然是用来制作子弹之类东西用的,但现在它有了别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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