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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着一杯半的啤酒居然能放倒我。不是我吹,我的酒量在那群贵族小姐里面算最好的了,除非自愿,谁都别想把我灌醉。
酒吧门口挂了盏煤油灯,昏暗的灯光只能照到两米远的距离。
我走到灯光下蹲着,盯着门口的蚂蚁细想了老半天,得出的结论是,这酒里面肯定有古怪。
第一,当时我就坐在吧台边缘,给我拿酒的却是一个站在角落的戴帽子服务生,而当时,吧台边的老板就可以直接拿给我的。那个服务生为什么要多此一举。
第二,我发誓,我又听见白天那个游吟诗人的口琴声了。
我的目光移向港子口,一双黑色的短靴出现在那里。短靴上有六颗宝石钉,一边三颗,随着靴子主人的走动,变换出不同的颜色。
这人绝对不是穷人,我想。
然后转身,由蹲改为跪,使劲去推门。
我很庆幸刚才选在门口数蚂蚁。
只不过这庆幸才维持了半秒。
我发现伸直的手离门越来越远。在身子腾空那一刻,一个眨眼间,我和那个穿黑袍的游吟诗人就站在了港子口。
港子外的正街上居然没有半个人影,高脚路灯还没星光明亮。
果然是适合干坏事的时间,我悲催的想。
脚还没站稳,又被他一把甩在墙上,碰的一声,我觉得我的背脊一定断了。
我想张口大叫,至少让里面的人发现我出事了。
只是,那个黑袍人似乎察觉到我的想法,手一挥,一道红光闪过,我张着嘴‘啊’了半天,连个短小的音节都没‘啊’出来。
黑袍人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逼在我脖子上,说“樱桃在什么地方。”
声音好像被他处理过,嘶哑得如同坏掉的旧唱机,尖利又刺耳。
这个问题委实奇怪,樱桃能在什么地方,樱桃园呗,但是,他这么问只有两种情况,一,他有病,二,樱桃是某样东西的名称或者代号。
我张了张嘴巴,看他。
“索菲亚小姐,你也不愿意看到第二天的报子头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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