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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已經走了,她永遠都不會再回來,我也永遠不想再見到她。
那天我去市精神病醫院看暗青,然後又遇到黃大勇,致使我的心情非常糟糕,為了一點小事就和可可大吵大鬧,可可一氣之下就去找小麼。可可說她跟了我之後從來沒有開心過,只有和小麼她們一起混,才能讓她找回自己,然後就摔門而去。
想著可可的話,我很內疚,就去找她。可可常去的地方我都知道,而且她喜歡在哪些歌城、哪些房間我都清楚。
其實,那天我真的不應該去找可可,這導致了我和她的徹底分開。
那天我去了&ot;逍遙村歌迷俱樂部&ot;,逕自走到走廊盡頭那間有點昏暗的屋子,屋子的門虛掩著,從裡面傳出來勁爆的音樂,我輕輕推開門,突然被眼前的一幕怔住了---可可躺在一個男人的懷裡。
沒有人可以想像我當時的內心感受,也沒有人能體會---我感覺全身的血液直往腦袋裡涌,頭皮發麻,大腦一片空白。
我沒有走進屋去,我選擇了轉身。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離開&ot;逍遙村歌迷俱樂部&ot;的。
我好像一粒灰塵一樣飄來,然後飄走。當然,也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去過那間屋子,因為我猶如一粒看不見的灰塵。
在我去找可可的那天晚上,我還看到了馬昕。
當時我剛走出&ot;逍遙村歌迷俱樂部&ot;時,看到一個年輕的姑娘和一個四十多歲的老男人互相摟抱著、溫暖著,他們走過來,和我擦肩而過。我覺得那女的有些面熟,想了很久,才記起是馬昕,但我回過頭去的時候,他們已走進了&ot;逍遙村歌迷俱樂部&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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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隨風而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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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心情做任何事,也不想出門,不想看到這個夜晚裡的一切。
我買了幾盒煙,回家,拉上窗簾,關掉燈,然後躺在床上出神。我一直無法入睡,我的腦袋裡像電影一樣閃過很多事物,我的內心猶如螞蟻在抓撓。
我突然覺得世界多麼狹小,就如我那間黑暗的屋子,我再也看不見任何東西,我的眼前也沒有任何東西。我只看到了漫無邊際的黑暗,我感到了黑暗製造的深淵,感到了它帶給我的空洞和幽深。
我突然想出去走走,但我不知道該去哪裡。
大街上空無一人,我在街道上游離,漫無目的。
街上的車飛馳而來,飛馳而去,那些路上的灰塵,隨風飛揚,四處飄散。
我正在穿越一條街道,準備抵達另一條街道,一輛垃圾車就轟隆隆地開了過來。
大街上的灰塵更多了,我突然像那些灰塵一樣,隨風飛了起來,飛得很高很高,飛得很遠很遠,飛進了漫無邊際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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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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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不要尖叫》時,是深夜四點。從辦公室出來,我搖晃著快散架的身體,像一朵海綿飄在依舊燈火闌珊的大街上,猶如遊魂,心裡惟一的、最強烈的願望就是趕快睡一覺。這樣的願望,對於我、這部小說以及剛看完這部小說的讀者來說,都是很有必要的。
這部小說是我在工作繁忙時寫的。我早上八點起床上班,一直忙到下午六點,有時加班到晚上十點,但只要一下班,不管是什麼時候,我就買上盒飯,呆在電腦面前一直寫到凌晨三四點才回家,依舊在早晨八點準時起床上班。如此循環往復,苦撐到底,小說終於完稿。
看著自己心血的結晶,看著自己的長篇小說處女作,突然很感觸:詩歌是我的靈魂,小說是我的肉體和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