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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現在這根本不是所謂的裝修,而是跑路了。
我捏著這個想法沒有直接告訴林靜,我怕她這一時半會會情緒失控。
這要是情緒失控了,那就意味著可能她會發動刑警隊的人直接現在封鎖整個城市的各個出口,甚至排查一下這些個秘人俱樂部
的各個導師的真正身份了。
&ldo;我想去撬柜子。&rdo;包連峰走到我身邊,拍了拍我的肩膀小聲得說著。
&ldo;去吧,就當我和林隊不在現場。&rdo;我挪開了肩膀,沒好氣得回了一句。
這都什麼時候了,居然還有心情跟我開這種玩笑。
&ldo;得嘞。&rdo;包連峰吆喝一聲就開始從口袋裡掏鑰匙,然後朝著前台那邊走了過去。
&ldo;哎?&rdo;
我去,這包連峰是真的要去撬柜子啊?
我趕緊跟了上去,一時間忘記了林靜還在背後難過著的這件事。
包連峰站在了這前台的柜子前面,看著這個柜子的結構,如果說是把前台電腦放在前面也不是不可能的。
&ldo;別了吧,包隊……我們先找找別的證據把這個地方的搜查令拿下來再說吧。&rdo;
我想了想還是開口勸了勸包連峰,包連峰頓了頓之後嗯了一聲,收起了手裡面的鑰匙。
&ldo;張峰!包隊!&rdo;林靜的聲音忽然傳了過來,通過這碩長的走廊迴響在這大廳之中。
我跟包連峰前後快步朝著林靜那邊走去,結果看到林靜手上戴著白手套,拿著一個日記本一樣的東西。
&ldo;我在這上面發現了一個指紋!而且這日記本裡面寫著的全都是關於之前那個連環割臉案里的東西!&rdo;
我接過了日記本,翻開了第一頁就是一個用紅色印泥按的指紋,旁邊寫著&l;我在這裡宣誓&r;。
這只是一個開篇,後面第二頁開始便是密密麻麻記載著得各式各樣的日記了。
我仔細看了看第一頁。
2月1日,天氣小雨。
今天我出門的時候看到了一個很是美麗的小姐,只是她看起來像是遭遇了什麼不幸,看起來很不開心,我決定去救贖她了。
我從a市,這個罪惡的小城市的西城便利店一直跟隨著她到了城南的一個全是小二樓的小區。
在小區門口的時候她遇見了一個搶劫犯,我及時幫她奪回了她的背包,由此我認識了她,她叫李若男。
我得到了護送她回家的權利,由此我知道了她每天都會路過那個便利店,於是我在那家便利店打了臨時工,只為了每天遇見她
。
2月7日,天氣晴。
我就這樣一直陪伴了她七天,她對我表白了,但是她怎麼這麼不矜持呢?
我好像不是那麼喜歡她了,我決定不跟她來往了。
2月10日,天氣大雨。
今天她讓我親了她一口,右邊的臉頰,口感很不錯,冰冰涼涼的,我想我發現了什麼有趣的東西了。
我決定一直保留她這一塊皮膚了。
……
我回想了一下這個上面所記錄的日期和受害者的名字,完全就是第一個受害者啊!
李若男,死於大約在五年前的2月10日,死的時候年齡為23歲。
她是一個公司白領,根據當時我們聽到的故事版本,說是什麼她腳踏兩隻船最後被其中的正房給直接殺害了,還奪走了臉皮。
這個案子當時除了成為我們學生間的閒談之外就是給了很多的情侶一個警告了,出軌的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