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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力、財力,卻一籌莫展,毫無作為。直到清軍主力南下,他所節制的將領
絕大多數倒戈投降,變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勁旅,史可法馭將無能由此可見。
即以揚州戰役而言,史可法也沒有組織有效的抵抗。某些史籍說他堅守揚州
達十天之久1,給清軍重大殺傷,也不符合事實。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
寫的遺書中說:清軍於十八日進抵城下,&ldo;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
拾不來&rdo;2。多鐸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ldo;自覺憒憒&rdo;,把軍務交幕僚處
4 順治二年九月徽寧池太等處提督張天祿&ldo;啟為亟查功績事&rdo;清冊;順治四年七月招撫江南大學士洪承疇
&ldo;為議設蘇松常鎮四府提督、總兵、將領清冊&rdo;;均見《史料叢刊初編》。
1 《青燐屑》卷下;歸莊《先兄監紀君行狀》記載他哥哥歸昭的僕人城破逃回後說:&ldo;吾主從閣部守西門&rdo;,
可證史可法確實防守該處,見《歸莊集》卷八,第四四二頁。
2 胡有升《鎮虔奏疏》卷下《續祈皇恩俯查前勞以勵後效疏》中說:&ldo;攻打揚州,臣帶領甲喇紅衣大炮打
破城池,功居頭等。&rdo;
3 史可法殉難揚州的具體情況在各種史籍中記載不一致,但為清軍俘殺則無疑問。《思文大紀》卷七記,
隆武二年(1646)五月&ldo;監軍兵部主事黃師正進督師史可法遺表。上曰:可法名重山河,光爭日月,至今
兒童走卒咸知其名。方當擊楫渡江,速圖恢復,乃為強鎮力阻,奸黨橫行,竟齎志以歿也,惜哉!讀遺表,
令人憤恨,應得贈恤祭葬易名未盡事宜行在該部即行詳議具奏。聞其母、妻猶陷寇穴,一子未知存亡,作
何獲尋,黃師正多方圖之&rdo;。按,史可法遺表在現存各種版本的史可法集中均未見。
1 謝國楨《南明史略》第七十一頁云:&ldo;在這樣險惡情況下,可法還抗拒清兵,堅守孤城,支持了有十天
的功夫。&rdo;黎士弘纂輯《閣部史公守揚州府紀事》云:&ldo;十五日,清兵豫親王率虜騎至城下&rdo;,見鄭達編
《野史無文》,事實上明清雙方當事人記載清兵進抵揚州城下在十八日。
2 《史可法集》卷四《二十一日遺筆》。
理3。二十四日清軍開始攻城,不到一天揚州即告失守。史可法作為南明江淮
重兵的統帥,其見識和才具實在平凡得很。比起江陰縣區區典史閻應元、陳
明遇率領城中百姓奮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順治十年(1653)談
遷路過揚州,曾經專程到梅花嶺尋謁史可法衣冠冡,回首往事,不勝感慨,
寫道:&ldo;江都地多陵阜,故名廣陵,城堅濠廣,四野曼延,正利步騎,雄聞
晉唐,今西門摧頹,豈史氏尚不逮李庭芝耶?&rdo;4於惋惜之中也指斥了史可法
的無能。總之,史可法的一生只有兩點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潔勤慎,二
是在最後關頭寧死不屈。至於他的整個政治生涯並不值得過分誇張。明清易
代之際激於義而死焉者多如牛毛,把史可法捧為巨星,無非是因為他官大;
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軍國重務上決策幾乎全部錯誤,
對於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清軍占領揚州以後,多鐸以不聽招降為由,下令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