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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給他一封書信,一個出城的印章, 指明一條迷途知返的道路。
黃沙漫天的大道上,一個年已三十有二的男人,雙手雙腳綁著鏈鎖, 每走一步腳上便多千斤泥沙之重,沈譽一敗, 他便落入階下囚。
走了不知幾個日夜, 男人看見了一名穿著紅衣騎著高馬的女子用著大都的口音喊, 「誰叫王才?」
男人才抬起頭, 每日每夜的朝無邊際的黃沙地上走,他差點忘了他自己是誰。
女子為他解了枷鎖, 給了他一次回頭的機會。
成歡看著似若滄桑四十有幾的男人時, 目光很是冷靜,曲先生曾寫他, 十九而奪才,心向蛟龍, 命卻難許。
此人做官只為權只為譽, 沈譽許他農令司之職,他便為他賣命。
這種人能用嗎?
成歡問他,「王才, 你認命嗎?」
王才拿著手鍊,眯起眼看著來人,他認識她,這個國的後,也是至高無上的尊位,王才沒有下跪,只是放下鏈子,往前走,「不信,我的路還沒走到底,我不信。」
他不過三十二,還有時間,還有人生一大半的時間。
成歡看著他,又問了他一句話,「花生若要生子,桃樹若要開花,有哪一個是走了近路會結成好果的?」
王才擅算農時,懂農田,應當懂得這個道理。
問了這句話後,成歡便放了他。
也許正如曲先生所說,一個人才,若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就不要問他的來意。
王才若是能讓一名百姓不忍飢不挨餓,那也是他為官的一份價值。
黃沙之地的路,成歡走了三個月,踏入了她從未踏入過漫天風沙。
最後,最難讓她說服的卻是韓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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