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5 页)
我先在上面擦了几下,指望有个精灵突然冒出来。
结果毫无反应。
然后我把它像魔杖一样的拿起来指着某处,念“霍克斯波克斯”之类的,指望它能有道闪电什么的射出来。
结果连空气的波动都是我叹的那重重一口气带起来的。
难道?难道?
某个念头在我脑海中闪过,对面的镜子里我看到自己脸色发白,然后嘴唇颤抖着,对着那只如意念,“如意如意,如我心意。”然后再吹一口气。
一道紫光从玉如意上滑过,然后呯的一声,我眼前凭空出现一支毛笔。
紫光消失,毛笔掉下来,我愣在那里没有接,于是它掉在地上,咔嚓,清脆的一声。
我犹自怔怔的看着那只如意。
这个实现我愿望的家伙还真是BT呀,这种都想得到?
我弯腰捡起那只毛笔,又看了左手的如意一眼,我是想找食骨井才想用它的呀,它给我一只毛笔算什么?
用一只毛笔能将那口井找出来?
这是什么万事如意啊?分明就是在谋杀我的脑细胞。
“吃饭了。”阿骜在楼下叫,我答应一声便把如意和毛笔往床上一扔,踢踢踏踏跑下楼去。
或者我还是听阿骜的,吃完饭好好睡一觉比较好。
正文 第六章 惊现!食骨井。
6.惊现!食骨井。
早上醒来的时候,头有点晕,不知道是昨天淋了雨感冒了,还是男溺泉的后遗症。但是并没有什么大碍,我照样洗漱完便收拾东西准备上学。
然后就看到桌上的毛笔和玉如意。
如果这个如意真的是那个万事如意的法宝的话,那么这支笔一定会有什么用处吧?那么还是带在身上好了,这个世界里,大概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吧。
毛笔好说,随便往包里一塞就好,但是那个玉如意,怎么说也算个贵重物品吧?而且我手上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放在包里太容易掉,挂在身上又实在太重了一点。
我看着它,如果可以小一点就好了。
于是我又念,“如意如意,如我心意”,然后吹了一口气。紫光闪过,玉如意缓缓的在我手心缩小。
我眨了眨眼,彻底相信它是个法宝。然后就拿根绳子把它穿起来挂在脖子上做坠子。唔,看起来也还不错。
阿骜又在楼下叫,“欧阳桀,再不下来就不给你饭吃啦。”
“哦哦。”我连忙答应着,跑下去。
※※※
到学校之后,发现前面的位置空着,南野没有来上课。不晓得是去参加黑暗武道大会还是回魔界去了。
我还真是想看看他是藏马的样子呐,那样优雅美丽的妖狐呀~
我正在盯着前面发怔的时候,旁边传来达也不紧不慢的声音,“南野同学没来你好像很寂寞呀。”
“是啊是啊,秀一至少没有另一个青梅竹马呀。”我瞟了他一眼,“选择左邻的上杉达也先生。”
他怔了一下,眨了眨眼,转过脸去,很久才轻轻道:“桀,那天晚上,我……”
“总之,落选的人有权利拥抱更广大的森林。”我微笑,打断他,“就请你认真的吊死在那棵名为浅仓南的美丽大树上吧。”
他又怔了一下,不再开口。
张爱玲奶奶说,每个男人一生都会遇上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娶了红玫瑰,则白玫瑰是每天晚上照在床前的白月光,红玫瑰不过是打死在蚊帐上的一摊蚊子血;娶白玫瑰,则红玫瑰是永远在心头的一颗朱砂痣,白玫瑰不过是吃饭时遗在桌上的那一粒白米饭。(某风:张爱玲的原话我已记不太清了,又偷懒不想再翻书来考证,总之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