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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
感覺上圈套了,他什麼都準備好了。
「沒筆。」林宛想刁難一下。
他從衣服外套里拿出一支閃著光的鋼筆,慢悠悠遞給林宛。
「」林宛仔細翻看合同。
在她看合同的時候,周時雨優雅地喝著紅酒,眼神落在林宛身上,那是一種男人欣賞女人的目光,一種赤/裸的隱藏著欲望的目光。
林宛很漂亮,這種漂亮不是靠化妝品和服飾呈現出來,那是一個女人的青春,就像處於花期的玫瑰花,可能花期過了,青春逝去了,就枯萎了。
因而,這種美惹人心疼。
「我不太會看合同,可不可以帶回去研究。」她問。
她的杏仁眼滿含認真。
周時雨:「可以,不過沒有什麼霸王條約,我不會害你。」
「是麼?」林宛輕笑:「誰知道呢?」
周時雨沒有回應,林宛收拾包包和合同要離開,他的聲音再次響起。
「晚上一起吃飯麼?」
林宛一笑置之,什麼話也沒說,她默默離開房間,只留高跟鞋的聲音漸行漸遠。
——
晚上,林宛一邊敷面膜,一邊盤腿坐在床上仔細研究合同。
夏莎吃一根雪糕坐過來:「這是要定下來了?」
「嗯,差不多了。」
看合同上面的內容,夏莎小聲念出來:「甲方:晨星經紀有限公司,乙方:林宛,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念了一會兒,夏莎後知後覺什麼,疑惑道:「晨星經紀有限公司?不是丹鳥傳媒嗎?」
「我考慮了一下,晨星公司好像對我更有利。」林宛說。
「可我都沒聽說過晨星這個公司。」
「是一家新公司,裡面沒一個藝人。」
夏莎瞪大眼睛,她用手摸了摸林宛的額頭,問:「宛宛,你沒發燒吧?」
林宛笑了笑,這一笑,臉上的面膜都起了褶子。
「我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他。」
「誰啊?」
「周時雨。」
夏莎:「」
林宛遇到周時雨,真不知道是不是一場孽緣,還是一種福分。
總之夏莎覺得,林宛這幾年,好像從沒有忘掉周時雨。
「他是不是找你複合了?」
「沒有,我們只是談工作。」林宛揭開面膜,認真道:「我不是在感情用事,我有在為自己的前途考慮,選擇晨星,真的不是因為他。」
「好吧,反正我無法幫你做決定。」
兩人閒聊一會兒,林宛去洗手間護膚,夏莎坐在筆記本電腦前加班。
半晌,林宛躺回床上,當她拿手機登錄微信,發現她進入晨星公司的工作群,群里一共十三個人,大家都在群里發表情包,沒有人修改暱稱,即便修改暱稱,大家也不知道誰是誰,當中林宛只認識桑尼,因為只有他的微信頭像,用了自己的照片。
桑尼:大家好,我叫sunny,是公司的造型師和化妝師。
:大家好,我搞宣傳的,以後多多指教。
保溫杯里泡枸杞:我叫李迎,負責新媒體運營,大家好。
哥哥不吃蒜:負責圖片處理和視頻剪輯,希望各位大哥多多關照。
:有沒有妹子?不會全是男同胞吧?
桑尼:我們公司的藝人就是妹子。
:那不一樣,那是主子。
翻看聊天記錄,林宛發現其中一個人很活躍,他從來沒有介紹自己,可已經發了幾十個表情包,都是二哈狗的表情,包括他的頭像,也是一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