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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景物飛速旋轉,當一切都恢復了平靜,他自身在另外一個場景中‐‐
他正騎著一輛破舊的電動車,慢吞吞的在公路上開,悶熱的斗篷捂得他渾身冒汗。但他不能露頭,狼一樣的眼睛窺視著身邊有沒有過往的行人。
這條路不是主路,比較偏僻,過往的行人不多,但也不易被發覺。
最先從身邊經過的是一輛三輪車,車上坐著一個四十歲上下的男人。他沒敢動,劫持男人風險比較大,他不一定能成功。他決定再等等。這種事一定要足夠謹慎,每一個步驟都不能出錯,否則沒有人會相信。二十分鐘後,經過一輛小貨車,車上有兩個女人。他覺得可疑試試,但是一直跟到101國道也沒有下手的機會。
他馬上掉頭往回開。
他知道國道上監控攝像頭多,他不打算在那個地方下手。寧肯慢一點兒也不能出差錯,否則功虧一簣。
一直跟到第七人,天已經黑了,他終於等來了機會。
這個女人在快要駛上國道之前忽然停下車,走下公路,往路邊樹林那邊走,這實在是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偷偷看了一眼路口的監控攝像,距離不算近,能拍到自己,又不清楚,可以動手。
於是,他下了車,快速跟在女人身後。他故意繃直身子,想像著電影裡喪屍走路的模樣,膝不能打彎,雙臂懸垂,拖著腳往前走。他心裡想像著自己走路的樣子不禁暗自好笑。
有人會相信嗎?
他一定要讓別人相信。
讓他們不得不信!!!!
他帶著這個信念,在樹林裡攆上了女人,把她按在地上,女人奮力掙扎,但沒他有力氣。他張開嘴,用牙齒狠狠的啃咬她的臉,聽著她悽厲的慘叫,他把自己想像成一條狗,一頭狼,一口接著一口狠狠的撕碎她,活吞了她……
這起匪夷所思的喪屍食人案就完成了。
當然,這只是第一案,小試牛刀。他接下來要沉寂三個月。他要給那些膽小守舊的市民和警察們一點兒消化的時間。
他接下來要製造一起轟動犯罪界的大案。
食人狂之七人晚宴。
名字夠炫酷,夠血腥吧。
他就喜歡這樣。
他把每一個犯罪細節都想好了,他要營造一種殘忍詭異的氣氛,讓那些自以為見多識廣的警察和記者們目瞪口呆。到時候,不由他們不相信。
喪屍食人狂。
變tai食人魔。
人肉廚師。
……
他腦子裡想像著那些警察記者們會給他起哪種名字。不管是什麼名字都好。只要他們相信有這樣一個怪物存在就夠了。
他希望這個名字起得越噁心越好,人們越痛恨越好,他期待著曝光那天的轟動效應。當然,曝光的不是他,這也不是他的名字。
這個名字只屬於一個人。
蔡鳳琴。
當警察們將她繩之以法,絕對不會想到她和他有什麼聯繫。他也不會對蔡鳳琴感到任何抱歉,這都是她罪有應得的懲罰。
&ldo;蔡鳳琴,僅僅讓你償命遠遠不夠,我這樣大費周章就是要讓你身敗名裂。就像你當初所做的那樣……
為了維護你的臉面和自私,不惜毀掉一個無辜的女孩。
對你的懲罰就要撕爛你偽善的臉皮,扔在爛泥里,讓所有人踐踏,唾棄,讓你被警察槍斃之後,你的名聲仍然帶著熏天臭氣,讓人談之作嘔……
蔡鳳琴,我來了,你準備好了嗎,嘿嘿嘿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