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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后,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于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么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后,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么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钟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
“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余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钟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
“钟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钟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么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钟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么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三点是方筝吃第三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会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疏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三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咽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于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三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