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頁(第1/3 页)
三、瑪伊達奈克集中營審判案。
從1944年到1950年,波蘭政府進行了一系列對於瑪伊達奈克集中營罪犯的審判。在總共1037名集中營黨衛軍官兵中,波蘭審判了108 名,其他國家審判了7 名。該營的5 任司令官因故全部未能到庭:馬科斯&iddot;科蓋爾被盟軍抓獲後在獄中自殺;阿爾圖爾&iddot;利勃亨舍爾後來調任奧斯維辛集中營司令官,在1947年克拉科夫奧斯維辛審判案被判處死刑;馬丁&iddot;維斯在達豪集中營審判案中先期已被美軍司法部門處決;卡爾&iddot;科赫與赫爾曼&iddot;弗羅爾斯泰特因欺詐和腐敗罪,被黨衛軍內部法庭處死。1944年11月27日至12月2 日,波蘭軍事法庭在盧布林舉行審判,判處該集中營副司令官安東&iddot;費爾奈斯及其他4 名主要負責人伏格爾、赫爾施泰梅耶爾、施麥倫、施塔利斯死刑。1947年12月23日,波蘭最高法院在克拉科夫對該營焚屍場負責人埃利希&iddot;努斯費爾德宣判死刑。1948年該法院在盧布林宣判該集中營女回營看守長愛爾薩&iddot;埃利希死刑。她是瑪伊達奈克集中營審判案中唯一被判死刑的女被告,原因是她不僅參與策劃了 1943 年11月3 日對18000 多名猶太囚犯的集體屠殺,而且多次親自挑選了大批婦女、兒童趕進毒氣室處死,並且親自拷打和折磨許多囚犯,罪行累累。
四、摧毀華沙猶太區的首惡‐‐于爾根&iddot;施特魯普審判案。
于爾根&iddot;施特魯普是黨衛軍旅隊長(相當於少將),老牌納粹黨員。1943年3 ‐5 月,他是納粹德國摧毀華沙猶太區罪惡行動的現場總指揮。在這次行動中大約有20萬猶太人罹難(其中56000 多人被押送特列勃林卡滅絕營的毒氣室殺害),僅有千餘人死裡逃生,整個華沙猶太區化做一片廢墟。為了鎮壓猶太人的抵抗,他下令使用重炮和火焰噴射器。由於此次行動的成功,他被晉升為駐希臘的黨衛軍和保安警察總指揮。1947年3 月22日,他因下令在希臘大批殺害人質,被一個美國軍事法庭判處死刑。根據波蘭政府的要求,他於1948年被引渡到所犯罪行最嚴重的華沙受審。他再次被判處死刑,並於1951年9 月8 日在華沙猶太區遺址執行死刑。
五、華沙保安警察司令尤塞夫&iddot;梅森格審判案。
1946年12月17日至1947年2 月24日,波蘭法庭在華沙舉行了對納粹戰犯‐‐納粹德國駐華沙保安警察司令尤塞夫&iddot;梅森格、治安警察首領馬&iddot;道麥、華沙郊區區長勒&iddot;菲舍爾、華沙市長雷斯特的審判。他們被控推行納粹暴政,大批殺害波蘭居民,迫使當地居民到德國從事奴隸勞動,毀壞波蘭的民族文化。在殺人方面,道麥是最為兇惡的一個。1939年,他為了 2名德國人被波蘭居民殺死一事,向波蘭人加倍報復,一次就槍殺波蘭人107 名。判決的結果是:梅森格、菲舍爾、道麥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雷斯特判處8 年監禁。
六、萊奧珀爾特&iddot;阿蒙&iddot;果特審判案。
萊奧泊爾特&iddot;阿蒙&iddot;果特生於1908年12月11日。二戰後期因忠實執行希特勒、希姆萊關於&ldo;對猶太人問題實施最後解決&rdo;的指示,晉升為黨衛軍中校和駐波蘭東部布拉朔夫猶太人勞動營司令官。1943年他帶領黨衛軍部隊摧毀了波蘭克拉科夫和塔爾諾夫兩地的猶太區。1943一1944年擔任布拉朔夫猶太人勞動營司令官。在此期間,他以殘酷折磨和瘋狂屠殺猶太囚犯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