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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前一步,捏住还泪的下巴,贴近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小人儿,做我的女人,我会尽力给你所要的尊重和骄傲,”然而他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他手上的人儿两条秀眉越皱越紧,看向他的眼光就像看着华美宫殿里的一坨狗屎。还泪甩掉那只大手,觉得说话很累,坐着也很累,反正怎么都累,打了个呵欠再把眼光对向那男子。她撇了撇嘴,“如果你再年轻十岁,眉毛再秀气一点,皮肤再白再细嫩点,哦,还有发型一定要好好改改,我就会考虑和你来段一夜情。”不知道她又想到什么,拍了拍脑袋,“打住打住,可怜的小萧萧知道我这么想一定会很伤心。再加个条件,这要在认识小萧萧之前才有可能。现在你应该把刚刚放在我下巴的手再往下移几寸,然后用力捏紧,我保证五分钟之内我会死鱼眼一翻就死翘翘了。”还泪翻翻白眼,小舌头吐出来,一副吊死鬼的欠扁样。
“好的,那我试试。”已经很久没有人挑战他的权威了,那张带着坏笑的脸看上去如此让人恨得牙痒痒,他很想看看在窒息死亡的威胁下这可爱的小脸蛋会不会花容失色。
“大哥,找到那家伙了吗?”男子正待再说什么,外面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这声音听在还泪耳里说不出的耳熟,却又想不起来是哪位,更想不出胡人中还有自己认识的。
男子刚毅的脸柔和下来,想来很喜欢说话的女子。
大帐的帘子才被打开,随着吹来的寒风出现的是一双可爱的羊皮靴子。与康人女子不同,她穿的是裤装,两条修长的腿格外有活力。马尾轻松随意,随着主人奔跑而跳跃。 “参见公主。”除了男子以外的胡人都向奔进来的女孩行礼。
“忆谙?”这女孩不就是她在杭州认识的臭味相投的朋友吗?
女孩和男子都奇怪的看着还泪,“思过,你怎么在这里?”忆谙看了一会眼前有点狼狈,有点骄傲的,比她还小一点的女孩许久才认出来,他们见面的时候都是穿男装的,一时也没看出来。看到许久未见的朋友高兴得跳起来。
“怎么在这,还能怎么来,自然是被抓来的。胡国公主,好威风啊,恕我以前不知道你这么高贵的身份有所冒犯,还以朋友相称,请原谅我这卑贱而又无知的人。”她是胡人,还是胡国的公主。怪不得第一次看到她就觉得她身上有一种青草的味道。这世界上唯一的女性好友其实是敌人,还泪眼里掩不住的伤感。她的讽刺,她的凶悍像一只张牙舞爪的小猫咪,只是不想让人看到她的伤口。
“思过,你以前并不是很仇视我们胡人。你说着世界不应该有康人胡人之分,你说胡人因为生活困苦才会烧杀抢掠,一旦生活好了谁也不愿意这样。你说你会帮我们生活得更好,你会让我们学会对生命报以尊重,你说你会让我们学会宽容得对待别人。你说你希望这个世界的所有人都能幸福。你说···”忆谙的声音越来越大,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嘴角带着讥讽的女孩。
“北谣被屠城,我的亲人被杀,你认为我还有那时的眼光和心境对待你们这些刽子手?你认为我还能拿胡人的公主当朋友,再和她喝喝酒,聊聊天?哈哈哈,笑话,真是笑话。” 以前的还泪自然不会仇视胡人,没有国籍之分一直是外来人口的通病。康人又怎么样,胡人又怎么样?除非你是中国人,否则就一视同仁。现在不同了,如果只是听说北谣被屠,那她最多也就骂几句混蛋、畜生。和电视上看到惨无人道的杀人犯一样,对受害人报以深刻的同情就可以了,对凶手还生不出什么仇恨。问题是白云因为救她而死,在这场屠杀中她是受害人。而且刚刚一个倒霉蛋还要□她,如果对凶手还生不出恨的话她就不是君还泪,也对不起白云在天之灵。
火炉啪啪作响,映得明朗少女的脸说不出情绪。 吴忆谙,哦不,应该叫耶律忆谙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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