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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給她調理身體,我就下鄉了。」
李秋紅聽了,很是動容:「林知青,你真是個孝順的孩子。」
林余余:「我媽對我也很好,雖然她和我爸離婚了,但因為在一個城裡的,所以每個月都會來看我,會給我帶吃的,會給我零花錢。」這些都是原主滿滿的又幸福的回憶,所以原主的童年,其實挺幸福的,雖然林家人忽略了她,但是沒有虐待她,也沒有壓迫她,還有一個隨時為她考慮的生母,可以說原主是這個年代,少有的幸福的人之一了。
而且因為林家條件不錯,後媽雖然有心思,但是對於原主生母給原主的東西,她也不會拿走,這後媽也算可以的了。
李秋紅是一個母親,能體會一個母親對孩子的心情,聽林余余這樣說,她對林余余的母親也更加的尊重了。很多女人因為生孩子傷了身體,就會怪這個孩子,從而忽略這個孩子,但是林余余的母親沒有,所以她覺得林余余的母親相當的不錯。「你娘也是個好母親,你一定要好好的孝順她。」
林余余:「嗯。對了嬸子,我聽說溫禮是你撿來的?」
這事情李秋紅也沒什麼好隱瞞的,大隊裡的人,鎮上派出所的人也都知道:「是的,兩年前,我兒子去世之後,有一回,我去墳頭看我兒子,回來的路上,我看見有個小男孩躺在草堆里,那裡是山窩裡,小男孩躺在那裡實在少見,當時他全身熱乎乎的,一看就是發燒了,我就把他送到隔壁生產大隊的赤腳醫生那裡,赤腳醫生餵他吃了藥之後,又讓我用冷水給他擦了一個晚上的身體,到第二天上午,他才醒來。
醒來之後,他說他叫林溫禮,爸爸叫林裴、媽媽叫溫馨,那個時候他可有禮貌了,又乖巧,我一聽他說爸爸媽媽,就知道是城裡人,咱們農村來的都是叫爹娘的。所以,我把他送到鎮上派出所。但是到了派出所之後,這孩子除了知道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和姑姑的名字之外,家裡住在哪裡都不知道,只說住在錦苑花園,可派出所的同志都不知道錦苑花園在哪裡,又說自己讀陽光幼兒園,可咱們這縣裡也沒有陽光幼兒園,所以一時之間,根本查不到孩子的來處。」
第12章
林余余聽了,心裡砰砰砰的跳,是小溫禮,是她家的小溫禮,他們家住在錦苑花園,小溫禮在陽光幼兒園讀書,從小他們就教他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和姑姑的名字,所以他記得很牢。一想到兩年前小溫禮就穿越了,吃了兩年的苦,林余余心裡就難受的不得了,但是她強忍著問:「那後來呢?」
李秋紅:「後來,派出所那邊就繼續查,孩子就暫時養在我家。可養了一個月之後,關於孩子的家裡,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這會兒派出所提出,問我願意不願意收養溫禮,我哪裡會不願意?我是非常願意,願意的不得了。孩子在我家住了一個月,會數數,會講故事,會唱歌,那真是一個聰明喲。
我□□的時候,還鬧出了一些事情,因為派出所要把孩子交給我收養,有些想□□的人家得了消息,也有了這個想法。」其實,小溫禮還說了一些其他的話,只不過,派出所和李秋紅都沒有理會,比如爸爸的手機號碼,派出所的人沒有把孩子的話當成一回事,在這裡過了兩年的小溫禮,加上年紀小,很多該忘的,就忘的差不多了,他現在還能記得爸爸媽媽的名字,已經很了不起了。
而且,這裡和他出生的世界不同,在陌生的地方,他因為害怕,所以把自己藏了起來,那些曾經的東西,就忘記的更加快了。
林余余聽了,心裡酸酸的,一個六歲的孩子,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該怎麼生活?而且,小溫禮也是魂穿,這身體顯然不是他的,那麼,又是誰把孩子拋棄在那裡?想到這些,林余余就不由的擔心。
不過,她既然來了,就不會讓任何人傷害小溫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