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蒙奇·D·偶像(第1/3 页)
没有人比丁格更熟悉这个戴草帽的男孩,那是他在大学时期最美好的记忆,为了追番,曾将为数不多的伙食费砸了进去。
欲望?
这就是骨子里迸发的欲望吗。
来到这个世界七年了,他都快忘记激情存在。
从现在开始,这个戴着草帽的男人将会闯进一望无尽大海,寻找那海贼终极宝藏。
回想着两天来的一切,对于神物没半点线索,可却莫名其妙出现路飞。
记得离开的时候,好像刚刚打败鱼人来到空岛,也不晓得艾尼路结局怎么样了。
反正空岛上的小姐姐好可爱。
“喂,你在犯什么花痴!”
海伦的声音直接将丁格思绪拉了回来,再次落在日记本上,似乎他能感觉到,自己曾经追读的画面现在能够在日记显现出来。
不用付费。
消耗所的奥力。
丁格摇着头,有点匪夷所思,这支鹅毛笔到底有什么能力,竟能将剧情演变出来。
记忆不由自主又回到两天前绘制出的图画上,好像是罗杰的怒吼。
难道罗杰复活了,并没被砍头。
“你到底在想什么?丁格,这个男孩是谁,他的手怎么那么长?”海伦看着呆愣的丁格,急声问道,她隐隐感觉到图画上的人物和她的神物有关。
“哦,他是橡胶人,手臂有些长是正常的。”
“香蕉人?什么东西?”
丁格才回过神,知道这里根本没恶魔果实这些东西,也没法给海伦解释,他现在所想的是自己刚刚得到的能力。
连忙闭上眼,鹅毛笔对准日记本,一行行字迹便顺着笔尖流动起来。
【大约一年前】
【港里来了一艘海盗船,停泊至今。】
“那是红发的海盗船。”丁格半眯着眼,他的思绪完全没断,笔尖仍在流动。
现在敢断定,想要让生命奥力流动,必须欲望强烈,曾经有追漫画很狂热,所以现在才能流畅谱写出来。
在这个世界混了七年,早忘记激情是什么东西了。
但那个男孩出现的一瞬间,似让他完全复活一般。
日子不应该这般平平淡淡。
【我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可已经受够了!】
【我要证明给你们看!!】
【小镇少年蒙奇·d·路飞】
丁格停了下来,疲累泛起,但这个名字的出现让他瞬间来了精神。
现在体内地奥力只能支撑起三幅图画。
但他的判断完全正确,字迹正将原本漫话拓印在日记本上。
海伦没骗自己,奥力之笔所蕴含的能力远远超出想象。
这真是在修炼。
疲累,充实,再次压榨到疲累。
相比起以前,他真地进步了。
丁格闭着眼,日记不停向前,每到尽头,日记本便自动翻过来,他的速度极快,几秒钟便能形成一个人物,一句句对白直接出现在头顶。
【你可当不了海盗!】
【旱鸭子可是海盗的大忌!】
【我可是经常锻炼肌肉的哦,拳头就像手枪一样厉害!】
丁格半眯着眼,任由字迹一点点在笔尖流动。
第一话的内容他烂熟于胸,但现在还看的津津有味。
七年了!
终于能见到一些熟悉的东西,他来到这个世界七年,意味着养了七年,不必再像以前那样,一页一页的去追读。
他幸福了。
丁格享受着熟悉的内容,但在旁侧,那双秀丽的美眸看的更为认真。
海盗首领‘红发’杰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