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分肉(第1/1 页)
孟钰刚才已经跟爷爷他们解释清楚,他会些功夫防身。
孟老头几人没有丝毫质疑,觉得孙子这么聪明,学会打猎什么的再正常不过。
纷纷夸赞,羡慕,骄傲。
所以这会,孟老头夸起孙子毫无压力。
孟老头跟孟平好似亲眼看到孟钰猎杀黑熊时的威猛,夸的兴起。
族人们也听的入迷。时不时惊呼感叹出声,场面热闹非凡。
孟族长也带着人赶来了,跑的气喘吁吁:“你们可真大胆,还敢去深山,这是三郎杀的?”
族长边说边围着黑熊转了一圈,啧啧赞叹道:“这得多难杀啊!我们三郎就是有大本事!不错不错。咱们孟氏的儿郎就是威猛!”
“咱们三郎就是文武全才!以后就是不考状元,那也定能做个上阵杀敌的大将军!”
“那可不,三郎这孩子打小就聪明,又长得白白嫩嫩跟个福娃娃似的,这大了更是丰神俊朗,这十里八乡就没有比我们三郎更好看的儿郎。”
“三叔说的对,更何况咱们三郎还是秀才呢,这次考完妥妥的举人老爷。”
族人们越围越多,你一言我一句夸赞着,气氛越来越浓厚。
孟老头感念族人们帮助,他家几乎欠着所有族人的钱,就决定把熊肉贡献给族里。
“族长,我也没吃过熊肉,不知道好不好吃,但起码是肉,我想拿出来分给族人们。”
族长明白孟老头迫切想还人情,心里也觉赞同,族人们虽不会嫉妒眼红,但大伯能有这份心,族人们心里也受用。
“这个主意好,咱们都没吃过熊肉,正好也尝尝味道,就是不好吃那也是肉。总比黑面窝头要强吧。别人想吃熊肉还吃不上呢,熊可不好杀。”
“老七,你们几个把熊帮着大伯家处理出来,小心熊掌,皮毛跟熊胆,听说这些贵重。”
听到能分肉,族人们更开心了。日子贫困,一年到头吃不到几回肉,只要是肉,管它好不好吃呢,肯定比饿肚子啃窝头强。
孟钰倒是看到过关于熊肉的处理办法。
熊肉质肥厚,存在大量脂肪,无论煎炒烹炸都不用放油,可就是腥臭味强烈。
必须得用大量冷水多浸泡几次,血水浸泡干净后再辅以各种大料烹制,压制臭味。
这里炒菜好像也不用陈皮,桂皮之类的,这些得去药铺买。不过他还是把知道的处理方法告知族人。
族人们皆不在意这个,有肉吃比啥都强,纷纷感谢孟家大伯的慷慨。
除了黑熊跟几只野鸡,鹿早被孟昊扛回家去。
他觉得看热闹的都围着黑熊,大概也没注意后面的鹿,他也乐的趁着人围上来时从另一边离开。
偷偷扛回家才好呢,鹿也很值钱的。肯定能修房子买粮食,说不得他今年还能说个媳妇。想想就健步如飞!
而且刚才爷爷跟三弟的眼神肯定也是让他先回去的,肯定是。
他就是这么机灵聪明!不然爷爷怎么不给大哥使眼色,还不是大哥太笨了吗,绝对是这样!
二郎孟昊一边开心能有钱说媳妇了,一边又暗暗欣喜自己是家里,除三弟孟钰外最聪明的崽。
扛着鹿一路飞奔向家,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呲着大牙笑的傻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