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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炸响了无数个惊雷,要不是头发湿漉漉的,现在已经炸开了毛,我暗想:“不会吧,这些人是刚格尔?刚格尔的血族怎么能在海上漂流?或者,他们是。。。。。”
我不敢再往下想了。
壮汉说:“你今天运气真不错,这片海域通常很少有船,我们碰巧出来,不然你可遇不上我们。来吧,倒霉蛋,来我们船上吃些鹿肉,喝些美酒吧。”
我感激的点点头,说:“多谢,多谢。”心里却想:“如果真是一群狼人,他们不会把我煮熟吃了吧?不成,我得快点想法逃走。”
不对,我怕什么呀?我本人就是狼人!至少。。。曾经变身过一次。
我心情复杂,但装出豁达模样,随着他们返回了帆船。
船上大约还有三人,全都围在甲板上望着我,其中有一位粗壮高大的老头穿着古色古香的长袍,看起来像是古希腊的学者,另外还有两位女人,一人银发披肩,另一人红色短发,两人皮肤粗糙,但容貌却相当耐看,体型也健美而舒展。
船上的人都穿着用兽皮制作的衣物,看起来有些像是某些爱斯基摩人的巫族部落。
红发女人脚踩船边,问我:“你叫什么名字?东亚人?”
我说:“马斯克,你可以叫我马斯克,女士。”这是面具的英文谐音,不算生僻的名字,至少比面具要顺耳。
红发女人咧开嘴,露出狼一般的笑容,她拍了拍自己胸脯,说:“加亚!”指了指身边银发女人,说:“立瑞克!”指了指高个儿壮汉说:“他叫粗手臂。”指了指瘦小男人说:“读书虫!”最后,她用恭敬的语气面向威武老者,说:“这位老头,是我们的长老,观星者诺斯。”
她说一个名字,我就连忙点头哈腰,经过一番忙碌,我的这些救星脸上都露出不屑的神色,壮汉说:“我听说过你们这些东亚人,一个个儿软弱的很,脑袋瓜却比读书虫还聪明,就和精灵世界的精灵一样。”
我问:“精灵世界?那是什么?你们的故乡吗?”
老头说:“够了!”
于是他们立即住嘴,连表情都变得漠然起来。
观星者诺斯说:“加亚,你把他领到船舱里去。一旦我们抵达港口,立即把他放下船。”
我千恩万谢,红发加亚领着我离开了众人,走下楼梯,来到船舱,这艘船十分宽敞,左右分成十个房间,丝毫不显局促,这还不算储物仓、厕所与厨房。
周围漆黑一片,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绿光,拉住我的手,毫不犹豫的在黑暗中穿行,我用夜之眼打量周围,发现一些不妙的景象。
两旁吊着死人。许多死人,全都被剥。光了衣服,用挂肉钩刺破胸膛,斩掉脑袋和四肢,高高挂在顶上。我心惊肉跳,忍不住瑟瑟发抖,闭上眼睛,假装什么也看不见。
她指着其中一间房屋说:“我们怕热,所以房间内有些寒冷,房间里有粗手臂的衣服。他比你稍稍高一些,但全都是短袖,应该可以当做长袖穿。”
我说:“谢。。。。谢谢。”
她大笑着说:“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她以为我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不知道,但我全都看见了呀。那些尸体。在冰冷的海洋上,它们似乎已经结冰,没有发出任何味道,但我却把它们尽收眼底,我大脑一片空白,自我认知的语言在此刻被抛在脑后,我露出惊恐的表情,脑袋躲躲闪闪。不敢看着她的眼睛。
红发加亚笑着说:“你指的是我的眼睛?哈哈!不必惊慌,这是某种遗传病。但你不可以对任何人说出这件事,听见了吗?我待会儿给你弄些吃的。再想法让你暖和一些。”
我说:“我不冷,也不饿。”
她说:“别客气,入乡随俗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