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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躬,默默的退开了。
。。。。。
这事儿该从何时说起呢?也许从我离开第二座血族城市之后说起比较恰当吧。
正如我所说,我是该隐。是血族的祖先,但在此之前。我是亚当之子,本也应当是第二代的人类。甚至是人类的祖先。
但后来亚伯的儿子赛斯享受了这一荣耀,他是我的侄子,我对此并不在意。
可我杀死了亚伯,受到了上帝的诅咒,从此以后,受因果律的影响,凡与我亲密者,终将遭受厄运。
所以我必须不停的离开,抛弃过往,独自漂泊。我试过自我毁灭,沐浴在阳光之下寻死,但没用,这诅咒让我永生,真正意义上的永生,也许上帝本人都找不到杀死我的方法呢。
在朝晖的恒雪山,吉亚斯德族系的立夫伦特精通一种叫做“洛基的诡计”的训诫之力,可以遗忘一切,令自己变化为面貌不一的凡人,不是吗?他的技术很烂,只能令那效果持续一天。
而我呢?我可以让这效果一直持续下去。如此一来,我就能忘记自己血族的身份,忘记那倒霉的诅咒,让自己不必顾忌,追寻短暂的幸福与友谊啦。
由于这能力的效果影响,我时常显得疯疯癫癫的,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与因此收获的友谊与快乐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
我的脑子有些奥妙,我能将那些同样可怜的灵魂接纳进来,成为我的同伴,虽然他们免不了最终离开,但至少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因为我的诅咒而遭受牵连。格林、末卡维、墨慈、海尔辛,他们皆是如此。
有他们相伴,我感到很快乐,真的,哪怕受人误解,以为我自言自语,只要我不再孤单,我就感到快乐。
而现在,新一轮的遗忘与重生,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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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脸谱吧,在绝望之中,我的真实姓名已经被遗忘。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我曾经的亲朋好友,我们就像是一群自我催眠的人,争相忘却这不吉祥的名字,就仿佛躲避着某种神秘的诅咒一般。
我身在芝加哥,蜷缩在我不到十平方米的出租屋内,饥寒交迫,孤独无助,楚楚可怜,渴望着富。婆或阔佬的包。养,为此,我可以奉献出我的一切,哪怕是我那鲜嫩多汁的肉。体。
我看着新闻,新闻中说,新的虫灾已经蔓延到美洲,亚洲与欧洲,世界各国正在想办法遏制这可怕的灾难。
可悲,可悲的发展,真是令人无奈,世界末真的要降临了吗?但对于我这么一个穷小子来说,似乎日子如常。真正紧张的,应该是那些富人。
新闻中又说:“冰岛的经济发展迅速,堪称欧洲的奇迹。而且以和平著称这座小国,居然抵御住了虫灾的侵害,并派兵帮助各国抵抗这场浩劫呢。”
我脑中涌起模糊的印象,但总而言之,让我先想法求得温饱吧,也许对门的房东老太对我这样柔。嫩的鲜肉垂涎已久,不管怎样,我应该跑过去,试试我的运气。
我推开门,恰巧见到一位我这辈子都没见到过的大美女从楼下走了过来,她穿着白色连衣裙,肤色雪白,双目清澈柔和,美丽的难以用言语形容。我深深呼吸一口,擦去嘴角的口水,目瞪口呆的望着她,一只手伸向我那渐渐抬头的小兄弟。。。。。
她望着我,忽然笑了起来,苦恼的摇了摇头,她说:“你好,我叫娜娜。克里斯蒂娜。”
我痴呆的说:“娜娜小姐?”
她说:“我可以去你屋里坐坐吗?”
不经我同意,她径直走了进来。
我局促不安,坐立不定,我家里家徒四壁,只有一张椅子,一台电视机,而她这样柔弱美丽的少女,难道不怕我这疯狂而强壮的男人吗?
我问:“小姑娘,这周围不太平,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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