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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说完Nancy进SBS电台工作的事,再来说说她和GD的事,GD和Nancy从认识到结婚的时间并不长,想必大家也知道,前段时间有记者采访GD的知情的朋友,对方不小心说漏了嘴,表示GD和他太太是一见钟情并且闪婚,结婚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据我推测,他们从认识到结婚,大概也就三四个月左右——绝对不会比这个时间更长!我其实有个朋友知道他们认识的过程,其实就是在Nancy离职的前一天,她陪miss a去电台做节目,正好GD当时也在那个电台,就那么恰好的在后台相遇了,当天下午JYP楼下停了一辆很眼熟的车,没错就是GD的车。这个认识的过程是不是很浪漫,像小说一样?别着急,还有更浪漫的。”
“GD和Nancy不但闪婚隐婚,还隐得很彻底呢,在他们的关系曝光之前,Nancy在SBS电台的同事,可是之前毫不知情,和Nancy私交甚笃的EXO几位也不知情,在看到新闻后还打电话和Nancy抱怨过,更甚于,Nancy她父母都对此不清楚!很惊讶吗?其实挺好理解的,她从来没有考虑过和GD长久呗,告诉家里人的话,等离婚后还要费心解释,太麻烦,干脆什么都不说好了。对了,在Nancy权太太身份曝光的前两天,她去过一家律师事务所,那家事务所在业内出了名的专接离婚案。Nancy去律师事务所的那天,正好是在国外做宣传的GD回来的当天,然后第二天,Nancy并没有去上班,直到第三还是第四天,他们关系就曝光了,你问我这是为什么吗?哈哈哈,现在不是答案已经出来了吗,权太太也好,SBS电台的明星化妆师也好,跟‘时尚女神’哪里有可比性,现在SBS都为她量、身、打、造节目了,等节目一火,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神,还有着权太太的头衔,一般的艺人哪里比得过她?这不,节目都还没有开机,已经有不少奢侈品牌要找这位时尚女神做代言了,哈哈哈这妥妥的是人生赢家的节奏嘛!”
第七十九章
这样一篇帖子横空出世;的确惊呆了当事人和部分知情人;不过广大群众对此并不相信,因为太过完美了,编的跟故事一样,连时间线什么的都说的那么清楚,反而有点假。
【楼主蛇精病不解释,吃饱了没事干专门编故事诬蔑别人,你麻麻知道你在外面这么叼吗?再说了,这么清楚权先生和权太太在一起的始末的话;早不爆料晚不爆料;偏偏在这个时候爆出来,又有何居心?大胆揣测一下;楼主说权太太为名为利,难道你就不是,SBS新节目势在必行,在这个时候用舆论把权太太拉下马,楼主是不是就能上位了?最后,楼主以为你是谁,我们都不是当事人,凭什么你说的“料”就一定是事实?想让人相信,楼主首先公开身份才对,不然没有可信度,而且诽谤是犯法的不需要我来教你吧?】——想来想去,大概是这篇回复最令人信服了,代表了广大的群众的观点,不少人在下面排队。
【+手机号,楼主不要把大家都当傻子,编故事请适可而止一点,发帖之前带脑子了吗?一遇到质疑就我们是亲友团逆袭是水军什么的,你这么自说自话你家人造吗?的确一般爆料什么的,不会要求爆料人透露身份,但楼主今天爆的料可不一般啊,都把我吓尿了,一不小心三观都颠覆了,这么重大的事情,楼主要么公布证据证明你说的是真的,要么公开身份让我们相信你的确是知情人,如果两点都无法做到,那么在这个敏感的时刻,不得不得怀疑下楼主必有用心了。】
【想上位的确可以理解,但是不花一分钱想把好好的一个人黑出翔,楼主也未免太廉价了吧,还是你以为VIP都是傻逼,只要一被煽动,就傻乎乎的替你冲锋陷阵?退一万步讲,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可是咱们权先生还乐此不彼呢,他都甘之如始,他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