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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剩无几的兴致,她想了想,捡起书包,重新背上:“就这样吧,能交差就好。”
叶抒微转身。
“等等。”电光火石间,贝耳朵改变了主意,竟伸出手扯住他的袖子。
叶抒微止步,低头看了看自己袖子上的两根白手指,像是看显微镜下的病菌。
“不好意思。”贝耳朵及时松开,脸上浮现一个很真诚的笑容,“我突然想起这附近有一家很有名的小吃店,里头的汤包和牛肉粉丝很好吃,我们一块去吃吧。”
在叶抒微静无波澜的目光直视下,她缓缓,小声地补充:“我请客好了。”
她提出请客的理由有两点,一来,她真的饿了,二来,既然以后还需要和他打交道,为保障合作顺利,不屡屡看他的冷脸,笼络是必要的,她想今天出来的早,估计他也没吃过早点,现在应该饿了。
“不必了,我吃过了。”叶抒微说。
说完往前走。
贝耳朵及时跟上去,开始滔滔不绝:“你吃过了?几点钟吃的?吃了什么?现在不饿?要不要再吃点东西补充一下能量啊?那家店的汤包很好吃,一周只开门四天,错过今天,下周二才能吃到,你确定不想去尝尝?”
叶抒微腿长步子大,贝耳朵跟不上,索性跑了两步,再一次不怕死地拉住他的袖子。
叶抒微被她牵扯住,转过头的时候,目光像是一块阳光永远照不到的阴霾角落一样——冷。
贝耳朵成功感受到何谓“沉甸甸的压力”,不过这一次她没有松开手,认真地说:“叶抒微,既然郁总让你好好配合我,那今天你就该听我的,现在我饿得走不动路了,基于男人的绅士风度,陪我去吃个早点不为过吧。”
趁叶抒微没有开口说话,贝耳朵收回手,指了指对街:“就在对面,过条马路就到了,我们快走吧。”
她丢下话后昂首挺胸地往目标方向走,心中默默赌了一把,他会不会当一回绅士?
只不过,她走了一段路,耳畔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外没有其他动静,她叹了一口气,正准备停下来回头看看,忽然听到身后的男人脚步声。
她高兴起来,看来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搞。
很快,叶抒微就走到她身边,低声,清晰的一句重点擦过她的耳朵:“别忘了,你刚才说是你请客。
“嗯?嗯……嗯。”
高兴的情绪转瞬即逝,被另一种“深深的困惑”替代,这人真的是那个唐栗口中年薪超过二十万的精英?怎么听起来不太像……
“好好吃”汤包店。
贝耳朵排队买好了两份早点,回座的时候,叶抒微的手机恰好响了,他看了一眼来电,起身走去门口接电话。
贝耳朵见怪不怪,拿起筷子轻轻挑破汤包上的皮,等滚烫的汁冷一冷。
“这不是贝耳朵吗?”
伴着高跟鞋在大理石瓷砖上的敲打声,某个熟悉的声音传到她的耳朵,照例是做作的俏皮音下包裹了咄咄逼人的尖锐。
贝耳朵不用回头看也知道是谁。
冤家路窄这四个字太经典,于这个阳光明暖,清风拂面,食物丰足的早晨,在这座不大不小,总共一千五百万人口的城市,偏偏与某个最令她倒胃口的人巧遇。
张逸露,贝耳朵的死敌,此时此刻心情很好地款款来到她身边,居高临下地看她。
这样的目光瞬间勾起了两人的前尘旧怨,纷纷扬扬闪现在眼前。
贝耳朵和张逸露,同读一所初中,再考上一所高中,总共六年的孽缘。
她们的矛盾在高中三年里白热化,那三年是贝耳朵最风光的时候,张逸露因为控制不了自己的嫉妒心,一次又一次地在女生间造谣贝耳朵的私事,死命地给她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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