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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鍾靈秀用她做了小半個月又鍛鍊不少的飛毛腳將惦記自己的野痞子踹飛,順帶伸手勾了把因為為自己出頭而被痞子推著後倒的書生。
書生?
嘖,不看不知道,一看想賴上。
這還是他第一次在這裡見到個這麼和她眼緣的。一身青色長袍,跟江南煙雨朦朧中養出來的貴公子似的。特別俊!
單身二十八年的鐘靈秀春心萌動了。
不過,她想想自己一沒背景,二沒家產。
書生還都是童生了,不一定看得起自己。何況,他家庭背景未知,人也還不知道是個什麼品行呢。
鍾靈秀果斷將人穩住鬆手,接著留戀般捻了捻手指,道謝就走。
「姑娘!」書生追來。
鍾靈秀當做沒聽見。
她沒啥錢做報酬。不過若是做對象?
自己智力還行,勞動力怎麼也比那書生強。她肯定能養活他,只要給自己一個身份,換言之,戶籍。那她再努力一把,搞點農產品沒準能富裕。
「姑娘,你等等!」書生追不上泥鰍一樣的程郎玉,最終只能作罷。
當天晚上,鍾靈秀睡在租來的窩棚里,翻來覆去都覺得把人放了太可惜。
那麼好看,清朗溫潤,還不傻。周身的氣度很乾淨,還有皂角的香氣。衣服是舊了點嘛,家裡可能沒什麼錢。
但眼神睿智明亮,一看就是個腦瓜子跟她不相上下的。
「鍾靈秀!睡覺!」
心裡的小人打滾:「男人!要男人!賊帥,賊好看的!」
「媽的!」鍾靈秀坐起身,當了二十幾年的光棍兒,一下子遇見個哪哪兒都符合眼緣的,心裡邊跟塞了個跳跳糖似的。
睡不著,鍾研究員直挺挺坐起來,杵著臉認栽。
與此同時,一家破破爛爛的小客棧里。
程立君明早就要回去了。
他來這裡是為見他的老師,今天是訂的房間的最後一天。
沒想到臨走之前,給家人買東西時會有這麼一出。他本生性冷淡,除了家人,其餘的人他都不放在心上。
可今天出了意外,他第一次出手想幫人家脫困。那姑娘眉間有傲氣,很自信,也很吸引人。
即便是他不出頭,他想,一定有其他人出頭。
但鬼使神差的,程立君沒控制住自己邁出的腳步。結果……
結果就是那姑娘好像用不著自己幫忙。
他捏著手裡的荷包,裡邊還有幾塊碎銀子。難得失神地想:
「這是想當做酬勞嗎?」
若是鍾靈秀知道自己的全身家當被程立君誤以為是報酬拿走的話,恐怕她會毫不猶豫賴上人家求養活。畢竟沒這銀子,後面幾個月她要喝西北風了。
「哎!」程立君烏黑的長髮披散,溫柔如玉的面龐有些愣怔。
「昏了頭了。」想人想得睡不著,程立君輕嘆著。
長發覆蓋在寢衣,身如修竹,芝蘭玉樹。
空蕩的房間裡傳出淡淡的悵然:「還了吧。」
第二天。
兩人都有打算。鍾靈秀在掌柜那裡請了假打聽書生,程立君退了房去找姑娘還錢。
路中央,被問了兩遍的葫蘆攤主下巴一抬。「你倆捉迷藏呢!那不就是!」
鍾靈秀看去,程立君轉身。
雙人一愣,四目相對呆立在原地。
葫蘆攤主樂呵:「得了,原來是開對眼了!」
他可是親眼看見昨天這兩人打野痞子的事兒。今天還找,那不就成了。
程立君沒想到驀然回首,找的人卻因為買葫蘆串沒錢被扣。
他捏著手心的荷包,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