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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大步離開房間。他再也沒見到她,但那年夏天過得很美妙。
八月底他回到家鄉,除了律師之外沒人肯跟他說話‐‐連律師也儘可能少跟他交談。丹尼爾&iddot;布蘭克根本不在乎。他飛到紐約,用遺產在銀行開戶,然後飛回布魯明頓,終於進入印地安那大學研究所讀碩士,專攻地質學和考古學。研二那年他認識吉爾妲,後來娶了她。
快拿到學位的兩個月前,他決定這些全是狗屎。他不想終其一生全耗在挖土。他把岩石收藏中最好的一塊(一枚漂亮的玉石)送給吉爾妲,其他捐給大學,然後飛往紐約,在曼哈頓扮演了約六個月的小康單身漢,用光了大部分現金,但他的股票或債券都還沒賣。他在一家全國性雜誌社的發行部找到一份蠢工作,很覺有趣地發現自己做來竟然得心應手,也發現自己的野心不受良心拘限。吉爾妲來到紐約,兩人結婚。
他不笨,他知道童年及青春時代被磁磚封閉的情緒使他變得僵死。還有那棟充滿消毒水和琴酒氣味的房子……那些臉頰親吻……那些萊儷玻璃。其他人戀愛、哭泣,他則收集石頭,拒絕參加父母的喪禮。他判定,希莉雅&iddot;蒙佛為他做的,是將他一直保存但從不曾顯露的東西剝除乾淨。現在他可以深刻感受,對她做出回應,可以愛她,可以為她犧牲。這就是激情,一如陰暗十一月下午的白蘭地一樣令人發暖。這是流在血管里的火,是一種強化的醒覺,一種混合了狂野希望和懼怕驚畏的需要。他追尋它,跟隨當初讓他拋棄岩石收藏‐‐那些死亡歷史的紀念品‐‐的同一種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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