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1/5 页)
“这个…”程处默沉吟片刻,叹道:“此事说来话长……”
听完程处默一番感慨,谢逸才知道,此女乃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芳名郑丽琬,在史书上都曾留名的女子。
贞观六年,郑丽琬十五岁时便出落的姿容俏丽,乃是长安城里出名的绝色美人,有“容色绝姝,当时莫及”的评价见诸于史书。
绝色之名传开后,自然吸引了众多男人关注,其中就包括皇帝李世民。
李二陛下也是男人,自然也会对美色动心,更不介意老牛吃嫩草,只是若表现的太直接,难免会有损名声。
为难之时,善解人意的一代贤后长孙氏得知丈夫心意,亲自出面请备御嫔,称正郑氏女毓质名门,柔淑端庄,故聘入宫中为充华(九嫔之一)。
不得不说,长孙皇后会做人,深得李世民宠爱,且有贤后之名确有道理。皇后出面,以品德端柔之名将郑丽琬聘入宫中,得美人且无损名声的李二必然心存感激,长孙皇后也会赢得大度贤德之名,可谓一举数得。
可惜万万没想到,在诏书下达,册封使即将出发的时候,发生了意外。
魏征不知从何处得知郑丽琬已经许嫁陆氏子,早有婚约,故而仓促入宫劝阻。一番君王当爱民如子的宏论后之后,魏征道:“陛下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
今郑氏之女,久已许人,陛下取之不疑,无所顾问,播之四海,岂为民父母之道乎?臣传闻虽或未的,然恐亏损圣德,情不敢隐。君举必书,所愿特留神虑。”
一句话,你是皇帝,亦为人父母,如今强娶一个已许婚他人的女子为嫔妃,并非人主、父母之道,有损圣德。我们做臣子的得知消息,不敢隐瞒,君王一举一动都是要留笔史书的,请皇帝留神思虑,慎重行事。
其实郑丽琬许婚陆家之事,李二陛下不见得不知晓,也有可能是故意忽略,反正陆家也不敢声张。装作不知道,只要将美女纳入宫中,生米成了熟饭,谁也奈何不得。
偏生魏征就是这么直率,这么“不长眼”,一番谏言顿时坏了李二陛下的好事。
不过左仆射房玄龄、中书令温彦博、礼部尚书王珪、御史大夫韦挺护主心切,以“女适陆氏,无显然之状,大礼既行,不可中止”为由支持纳妃之举。
就连许婚的陆家子陆爽也赶忙推辞,称当年其父与郑家只是寻常交往,并无婚姻之约。
闻听此言,李世民当然不肯放过绝世美姝,坚持纳入后宫,奈何魏征一根筋,坚持反对。
李世民以群臣和陆家之言塞其口,魏征反而举出了高祖李渊当年霸占臣子辛处俭之妻,并将其贬黜,令其惶恐惊惧的例子,称陆家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说实话。
如此一来,李世民尴尬了,如果坚持纳妃,便会落得欺压百姓,强娶人妇的话柄,成为污点,被人所诟病。
当时玄武门之变尚没几年,大局尚且不稳,李世民不敢轻率因一女子而冒险。群臣也恐落下谄媚之名,不敢再多言。
为了做个善于纳谏,品行端正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爱,下敕书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
此举之后,李世民深得臣民赞许,郑丽琬却凭白受了委屈。更不幸得是,那个与之有婚约的陆爽因此而惶惶不安,不久后便英年早逝,郑丽琬成了望门寡。
虽说成了自由之身,李世民虽心有念念,但碍于皇家颜面,帝王名声,无法再纳郑女入宫。
如此一来,真真害苦了郑丽琬。皇帝想要却没得到的女人,其他人敢娶吗?长安城里垂涎其姿容的贵公子不少,却无人敢有非分之想。
尤其是有个纨绔子弟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