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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这还用说吗?死老头子不肯放我走!这几天他老是唠唠叨叨,尤其刚才我回去的时候,一会说晨雾之村那边太危险,一会说他这么老了需要一个人在身边照顾他,一会又说神殿里事务繁杂,他一个人应付不来。借口!分明都是借口嘛!摆明了不希望我出这个村子!去年我跟着村长去晨雾之村,老头子也是这么婆婆妈妈,我算是看透他的用意了!”
哦,小鹰的翅膀硬了,所以振翅欲飞。
我没有笑出来,说:“你不该这样说一个老人家的坏话。我估计是他一手把你带大的,怎么说他也有抚育之恩,你应该尽力照顾他。”
“你不知道,神殿那里还有几个打杂的呢,做事比我细心一百倍,为什么他还是要留着我呢?实话跟你说好了,那个老头子有点好色!听说你们当中有几个姐姐都很漂亮,他兴冲冲想过来看看呢,只是一急之下跌了一跤,把脚给扭到了——他那身子骨,你应该估计得出来,是不那么好的——因此没法子过来。”
“那你为什么非得出去不可呢?就算你跟着我们去晨雾之村,事情办完之后,你还是要回到这里来呀!”
“你凑过来,我跟你说大实话吧!”克琳向我招招手,我意识到这是高度机密,所以陪着十万个小心,靠近了她,“老实说我实在忍受不了那个老头子了!小时侯还没什么感觉,越长大越觉得他的眼神很不对劲,每天都要对他有所提防,忍到现在我已经没法子再忍下去了!而且,就算老头子不好色,我也不愿意长久待在这里,你知道么,我们这个村子,几百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人口不减少也不增加,大家几百年来都在干着同样的事——白天外出打渔或耕作,晚上回到家里睡大觉,生活日日重复,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简直闷死了,所以我要出去,到热闹的地方去,到每天都不断变化的地方去!”
原来是这样!我又有些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人了。的确,像这样一个处于索兰尼斯森林边缘的小村子,不免受到森林的影响。而大自然的变化步伐总是非常缓慢。森林和圣湖在给予这些村子神力庇佑的同时,也无情地剥夺了它们自由发展的权利,于是,除了被迫逃难的家伙们,外界社会大概没有任何人愿意到这里来了。
第三十章 晨雾之村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七)
克琳·布莱恩斯是很出色的向导。
她告诉我,在去晨雾之村的路上,哪一段可以骑马代步,哪一段则非得步行不可。三天后我们来到一个叫“热泉村”的更小的村子里。克琳和村长老伯很谈得来,来往几次,早已经成为好朋友了。前一次从陆路去晨雾之村,她就是把马匹放在这里。
如今我们也要像克琳一样,把马匹放在热泉村养着,我们则步行去晨雾之村。
热泉之村得名于村子的几眼温泉,其中两眼的水温高得可以直接煮鸡蛋。村民们习惯每天都去泡温泉,所以个个都很健康,五十多岁的村长,看上去像三十来岁的壮汉。
当天晚上我们舒舒服服洗了热水澡,浑身疲倦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翌日我们弃马而行,刚出村子不久,道路就变得窄小、泥泞,常常是七弯八折,难怪克琳说这里必须步行,确实很不适合马匹行走。我们一行十一人,与道路斗争了一整天,傍晚时人人困得倒地就能睡着。
“只走了一点点路程呢!”菲丝说。
我点点头。没想到去晨雾之村会如此困难,照这样的速度,恐怕还得走六七天!
“大家就寝吧,按照原来的轮值方案,先由我和菲丝负责警戒。艾宓尔,你不准调皮,给我乖乖睡觉去,明天晚上才轮到你和克丽斯汀。”
所谓警戒,可以说是双重保险了。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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