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第2/3 页)
ellip;&rdo;
章眺抱胸看著老闆兒子說道,&ldo;你還挺懂法的?專門查過?&rdo;
老闆兒子說道,&ldo;這是常識!&rdo;
夏筱一臉驚奇,&ldo;我怎麼不知道有這樣的常識?&rdo;
葉鞘見章眺還準備和老闆兒子辯論,直接說道,&ldo;那你搜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rdo;
作者有話要說: 夏筱:那個六十一條是什麼?
葉鞘:第六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十四章
一路上叫喧的老闆兒子愣愣地看著葉鞘,不知道為什麼他從這個男人身上感覺到一種危險,和那些因為職責、身份不會對他動手的警察不一樣。
葉鞘見人安靜了說道,&ldo;帶進去分開審問。&rdo;
章眺趕緊把剩下的漢堡塞嘴裡,又急慌慌去接了一杯水,跟著人往審問室走,葉鞘並沒有去審問老闆兒子的那間屋子,而是去了另一間,和早上來配合情況不同,此時老闆好像短短時間內就老了許多,沒等警察問話,就直接認罪,&ldo;人是我殺的。&rdo;
葉鞘坐在老闆的對面,旁邊是另外一名同事正在記錄老闆的話,問道,&ldo;受害人的身份是什麼?遇害時間?&rdo;
老闆低著頭不敢看葉鞘,&ldo;是我的前妻,是在九六年七月……&rdo;
同事微微皺眉,&ldo;抬頭,手放在桌子上。&rdo;
早上的時候老闆是來配合調查的,現在卻是嫌疑人,審問的過程不僅要記錄還要錄像和錄音,所以老闆一直低著頭這樣是不行的。
老闆抬頭看向問話的警察,卻下意識避開了葉鞘,葉鞘倒是沒有說話而是雙手交叉放在桌子上,夏筱就跟在葉鞘的身邊,小聲說道,&ldo;他怎麼忽然就承認了?&rdo;
同事問道,&ldo;那屍體呢?&rdo;
老闆沉默了一會,才說道,&ldo;同志,如果我配合調查,能寬大處理嗎?&rdo;
同事拿筆戳了戳本子說道,&ldo;看看我後面的八個字,需要我再給你讀一遍嗎?&rdo;
老闆看向白牆上鮮紅的字,&ldo;我和前妻的關係一直不好,只是因為孩子一直沒能離婚,她喜歡打牌賭博好吃懶做,這些我都忍了,可是……可是沒想到她竟然偷走了兒子的學費,還全部輸光了。&rdo;
這些在他們打聽出來的消息中也是有的,老闆問道,&ldo;同志能再給我倒一杯水嗎?&rdo;
葉鞘走過去,拿過老闆面前的紙杯又給他接了一杯水,老闆接過一口喝完,深吸了口氣接著說道,&ldo;那天我們不僅吵架還動了手,她跑出去了,我兒子學習很好,真的很好……&rdo;提到兒子的時候,老闆的眼中含淚,&ldo;是我沒能給他提供好的環境,是我沒能力,都是我的錯。&rdo;
同事心中嘆了口氣,老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