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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博伊斯应了一声,手按着帽子跑回了后方,向着一个骑着马的士兵说了几句,随即那个士兵就骑马向骑兵队的方向奔去。
战争的情况还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科西嘉人和意大利雇佣军比想象得更为脆弱。
又一次炮击之后,已经有些科西嘉人逃走了。
首先是他们并没有受到什么创伤的后列。似乎后边的几个连队,因为看到前方同伴的惨状,而产生了恐惧。恰好这一次的攻击落在了前列偏靠后的位置,他们中的一些胆小鬼便选择了临阵脱逃。接着便是饱受炮火蹂躏、摧残的前列。他们是在直接受到炮火打击后,才退却的。
不过,前后两列相比,即使前列已经损失了许多人,但前列的逃走人数还是比后列的多上许多。
这个时候,我突然观察到,在科西嘉人队列的最左边,有一支全部站立在水稻田旁的土路上的线列队,仍然保持着完整的编制。当我拿起望远镜望去时,只见到这支线列队的旁边,骑马立着一个穿着比一般指挥官更为华丽之人。
难道他就是指挥官?虽然不清楚那人的来头,但本着擒贼先擒王的想法,我突然想到了米歇尔的那支骑兵队。
于是,在前一道“按兵不动”的命令刚刚发出后不久,我便再度向博伊斯命令道:“通知米歇尔,率领他的骑兵队,以斜线突击科西嘉人左边的那支一直不动的线列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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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敌军溃败
米歇尔的骑兵队如今还有两百五十余骑人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拥有完整装备的甲骑兵外,其余的两百余名骑手都可说是装备简陋的轻骑兵,甚至因为他们中有许多人来自于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说是骑着马的步兵。
自火枪被大规模装备以来,骑兵对战局的影响便日益下降,但是,骑兵对于现在的步兵的优势,却依然存在。现在的火枪,毕竟准星差、shè速慢,只要骑兵避免从准备好shè击步兵线列队形的正面发起冲锋,那么步兵拿骑兵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我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为战场主要武器的现在,厚重的甲还有什么用甲骑兵是一种重骑兵,装备极有中世纪骑士的风格——全身披着金属盔甲,只是因为冶铁工业的进步,才没有中世纪时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对于普通的轻骑兵,他们的盔甲还是有些碍事。
自然,这主要还有成本上的问题。如果说养活一名轻骑兵的huā费是养活一名普通步兵的两倍至五倍的话,那么养活一名重骑兵的huā费便需要平方一下。马匹、盔甲还有训练,样样都要据我所知,全法兰西也就只有凡尔赛附近驻扎着两支甲骑兵团,陆军之中的骑兵,更多的还是被叫做“龙骑兵”的轻骑兵。
也许是因为前世在东方的缘故,所以满脑子都是霍去病的“追亡逐北两千里,从此漠南无王庭”的影像,故而就特别难以接受中世纪时期欧洲的重装骑士,以及他们的后代甲骑兵。
骑兵因为骑在马上,故而本身便具有比步兵更强的冲击力,再加上骑兵还具有步兵所不足的机动故而是在冷兵器以及热兵器早期十分有用的一个强力兵种。然而,若是骑兵装备上了重甲,或许可以增加冲击力,但机动xìng的优势却反而会失去。
不过,无所谓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在现在这个不足一千米的距离之中,任何骑兵的冲锋都足据杀伤力和机动力。
在两军的步兵还相距六七百米的时候,只见米歇尔率领着他的骑兵自最左翼斜chā而入。他们就从贝克里伯爵的步兵线列前,风风火火地穿梭而过,如一把利剑,斜刺入科西嘉人的身体之中。
骑兵队摆出的是在冲锋时有助于改变队形的菱形阵。这个阵型在冲锋的时候犹如古老的锲形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