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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三人”常常一块上学,一块玩耍,一块去我家或冷仪家或郑芳家吃饭。上学路上冷仪帮我背书包,郑芳就帮我系红领巾。当然我这个老公也做的很尽责,那就是常常跟欺侮她们的男生打架。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操场上玩纸包,冷仪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哥,王大奔拿了郑芳的卷笔刀。我立马丢下纸包跑过去揪住王大奔的衣领说:你把卷笔刀给我!王大奔也不服软,用手指头指着我说:又不是你的,我为什么给你!我把他的衣领揪的更紧了说:是郑芳的。王大奔身子一用力,挣脱的我的手得意地说:关你*鸟事!我就不给!这时候冷仪捡起我那些丢在地上的纸包跑过来说:郑芳是我哥的老婆。王大奔说:你们结婚了吗?郑芳这时候也挺过来说:我们长大就结婚。我说:对,我们长大就结婚,你拿不拿来?我又凑过去一把揪住了他的衣服。王大奔是怕我的,虽然他个头比我高大,之前我跟他是打过架的,我把他骑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时候见我气势汹汹的,开始有些怔,竟然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我是从那里捡的,你自己去那里拿。说着就把卷笔刀从窗户到丢外面去了。冷仪说:哥她是从郑芳的桌子底下捡的。我一听顿时就火了,就扑过去给了他一拳,这一拳不偏不移正好落在王大奔的鼻梁上。王大奔的鼻子是个沙鼻子,动不动就会出血。他书包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一块毛巾,是他妈特意给他准备的用来擦鼻血的。这会儿受了我这一拳,他鼻子就像被拧开的水龙头,鲜血顿时就汩汩地冒出来。教室里一下子就乱成一团了,有的去帮王大本去书包里拿毛巾,有的则跑去叫老师了。我站在冷仪和郑芳中间吓的脸煞白,郑芳一语提醒我:快跑!我就撒腿就跑了。
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跑到后山的上躺进一片毛柴草里,我想王大奔是不是死了,他的血肯定流干了。郑芳和冷仪是不是被老师骂了,老师肯定去告诉我爸了,这会儿我爸一定是在学校,还有王大奔的妈也来了,她趴王大奔的身上哭着说:还我儿子!还我儿子……。我越想就越害怕了,躺在那片毛柴里直到天黑也不敢出去,在余悸之中竟然还睡了一觉.然后就听到我爸跟我妈上山来找我了,我妈喊着:烦烦,你出来啊!我一听本能地往山上面跑了,看到一口被盗过的墓,就跳进那墓穴里,脚还踩着一块头骨。我把头骨扔出去,心想我爸和我妈见到这块人骨头就不敢过来了,我就安全了。然而,我爸和我妈胆子大的可以,竟然不怕人骨头。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我吗喊着:烦烦,你出来,不打你。你出来。我一听就立马脱口道:真的不打我吗?这一开口可就把我爸引过来了,他抓着我的衣领把我提了上来,一边抽着我屁股一边说:看我打不打你?看我打不打你。所以说大人的话是最不可信的。
那天晚上我跪在我家厅堂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王大奔根本没死,后来那音乐老师把他领到压水井边帮他擦洗干净之后血就止住了。郑芳和冷仪也没挨老师的骂。只是放学后,王大本的妈就领着王大奔来我家告状了,冷仪就告诉我妈说我跑进后山了。他们这才进后山来找我。
那次闯的祸,除了屁股上挨了我爸一顿打和跪了一个多小时之外算是有惊无险了。第二天吃过早饭我和冷仪依然高兴地去郑芳家邀郑芳一块去学校了。就是那天,我在路上向郑芳提出来要跟她结婚。我说:郑芳我们结婚吧。结了婚王大奔他们就不会欺负你了。冷仪说:好,我们结婚。郑芳说:去那里结?我想了想说,去后山。
中午我们三人在我家吃过中饭就跑进后山,到那片毛柴里我告诉她们我昨晚就是躺在这里的,还把她们领到那口墓穴边带她们去看那块人骨头。他们看到这块人骨头就抱在一团,冷仪说:哥,你别拿过来。郑芳却说:烦烦,你真有本事,王大奔他们肯定怕人骨头的。听着郑芳这样赞赏我,我更加得意,像英雄般地捡起那块头骨丢回到那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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