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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人则是周霖最喜欢也最欢迎的人,就是那些有一定创作能力的人。他们或多或少受到《诛仙》的影响,尝试着也开始创作一些类似的故事。
武侠仙侠板块就多出了《戮仙》、《屠仙》、《灭仙》等一大堆仙字辈的书来,有的水平高些,有的水平低些,字里行间多能看出《诛仙》的影子,或许幼稚了点,却也凭借着《诛仙》的人气获得了不少的关注。
其他板块相对没这么热闹,偶尔冒出一两篇创作,不是中途太监就是更新缓慢。
周霖琢磨:光靠一部《诛仙》只能带动武侠仙侠版,得再想个什么办法让其他板块也火爆起来。而且《诛仙》针对的市场毕竟只是一部分,是时候推出另外一种风格的文,尽量吸引不同的读者群了。
再选一篇什么文呢?
新文必须和《诛仙》不同,既不能是仙侠武侠,也不能是纯爱,最好是那种独辟蹊径自成一派,还能制造一定话题性的经典作品,。
忽地,周霖脑海里冒出一个名字来。
《亵渎》!
如果说《诛仙》是光,《亵渎》就是暗;如果说《诛仙》是生死不渝之爱,《亵渎》就是不择手段之恶;如果说勇敢坚毅重情重义是张小凡的标签,那么阴险好色贪婪无恶不作就是罗格的写照。
《诛仙》从头到尾,是一部披着仙侠皮的爱情小说,而《亵渎》里有百合,有强迫,有暗恋,有政治联姻,唯独没有爱情!前者以爱为信仰,后者以践踏爱情为乐!
只是论起语言之美,论起文字之练达,论起故事建构之完整,论起才气之飘逸潇洒,《亵渎》毫不逊色于《诛仙》,甚至周霖本人更喜欢《亵渎》一点!
就像女孩们更爱混小子而不是规规矩矩的男孩一样,《亵渎》字里行间那种痞气,那种混劲,那种对一切都满不在乎却有在乎的不得了的劲头,曾经深深的影响了周霖。
还记得前世初入社会那阵子,他本身没什么特别的能力,家里也没有背景势力,而社会又如此险恶,他只能以罗格的方式求生存。
捅人刀子也被捅,为了往上爬而作恶,为了签单子而放弃原则,为了一时痛快而花言巧语的骗姑娘上床。
直到后来,一片空虚,周霖才明白《亵渎》最后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要有光!”
光是信仰,光是爱,光是存在的意义。
如果没有信仰没有爱,存在便没有意义……
回想前世自己同时把《亵渎》和《诛仙》看的津津有味,周霖也挺佩服自己的包容。
不管如何,《亵渎》是一本绝不逊于《诛仙》的好书,他决定了,第二本书就选择《亵渎》了!
周霖一向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立刻新建一个文档开始“噼啪”的打起字来。
“神圣历682年。罗格。奥塔。里弗斯已经在莱茵魔法学院里呆了四个年头了,天赋还算聪颖的他,再有两年就可以走出这座魔法学院,成为一名正式的魔法师了……”
《亵渎》和《诛仙》不同,一章只有几千字,周霖一口气码出六章,情节停留在罗格侮辱女佣兵奇薇为止,这是《亵渎》第一个有争议的情节,而周霖要的就是争议。
有争论才有人气,奇点文学论坛的人气需要《诛仙》的纯美,也需要《亵渎》的争议。
简单校对一下文字,周霖一次性把六章全都发到了“玄幻奇幻”板块,用的还是逐云飞的笔名。
发完之后他回到《诛仙》主贴里打了个广告,号召看《诛仙》不过瘾的读者去看一看新文《亵渎》,然后就下线了。
退出论坛,周霖这才想起邮箱里还有好几封未读邮件呢。
第一封:《武侠周刊》已经收到您的投稿,将在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