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后世过亿的名画(第1/4 页)
《诗》云,‘周虽旧邦,其命唯新。’
《礼记》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老祖宗早就把道理说的明明白白,人也好国也罢,要不停求新求变,因循守旧就会穷途末路,固步自封就会慢性死亡。
恰好,朱常瀛对现而今的瀛州体制很不满意,特酿的太累了,汇报要听、军队要管、商行这个钱袋子更要抓紧......只要想操心,那是睡觉的时间也没有。
大领导不应该这样,大领导就应该在家造人,出门装bI。事物过多,就只能说明机构不健全,机构不健全,那就要改。
回转屏东半月,朱常瀛接连召开数次大会,牵头大改。目的只有一个,继续放权。
长史府之下,将增设商曹,海运公署两大衙门。
商曹下设:中央银行、铸币厂、工业司、商业司。
海运联署下设:海洋大学堂、航运司、测绘司。
瀛州以工商立国,但却没有一个对应的负责衙门,而是由王府直接颁布政令法令,长史府执行。这套办法几年前尚可,但随着人口增加,各类手工作坊、商业组织涌现,原有方法显然已经不合时宜。譬如合同纠纷、财务纠纷、行业规章、质量监督、惩处措施、牌照发放......这玩意就不是几句政令就能解决的,是时候建立一个独立的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将之纳入有序状态。
商曹成立之后的第一要务,就是总结前法,归纳新法,汲取民间自发形成的商业规则,制定出一套具备普遍适用性的商业法律,称《商律》。
参与编撰人员,包括并不限于商曹官员、各行各业代表、议政会议员、行会组织。
其内容同旧法有别,要从最基本的做起。譬如什么是契约?什么是商行?什么是行会?要由名词引申至概念,由概念引申至功能,由功能引申至权利责任,由权利责任引申至行为限制,由行为限制引申至惩罚措施。
与《商律》相对应的,还有督谏院正在主持编订的《民律》,《刑律》。
至于为什么称律而不称法,因为开国老祖宗说了:律者,万世之成法。
有了这三部大法,瀛州才算真正的有法可依,最大限度的制约各级官员的自由裁量权。
至于《大明律》《大明会典》《大郜》......只能说有就比没有强,早晚会被朱常瀛放进历史档案馆里供人观瞻。
中央银行,暂定三项职能。
第一,监督商业银行、交易中心。
第二,国库储备、货币发行。
第三,调查统计经济数据。
铸币厂,原属财曹,转归中央银行附属。
工业司,制定完善手工业法条、评定百工税率、监督府县有司执行、评定有司官员政绩。
商业司,制定完善商业法条、调查统计物价、评定商业贸易税率、监督府县有司以及考核有司政绩。
海运公署。
瀛州的根基在大洋,但对海洋了解多少呢?皮毛而已。气候、季风、水文、洋流、渔场......有无数的知识需要探索。之前因为没有人才储备也就没有能力成立类似这样一个统管航运部门,现在么,则是不得不成立。
瀛州、大明市舶司,注册海船数量超过七千大关,而数量还在以日为单位增加。船多,事故就多,新手村不是那么好混的,单单今年,有记载的船只损失数量就达53艘,溺亡失踪人数则超过三百人,而这仅仅是有记载的,没纳入统计的淹死鬼只会更多。虽说这年代人命不值钱,但造成的损失也足够肉痛。
海运公署及其附属部门职责,研究海况、堪虞测绘、规划航线、标定渔场、培养人才......朱常瀛的最终目标,逐步构建海洋产学研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