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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情投意合说原委(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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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白衣女子冲了过来,挡在了山贼的面前。

“你怎么来了,赶紧给我回去。”村长瞪着那名女子,愤怒的说道。

村长一说完,只见两个家丁上来就要将她拉回去。

可没想到这女子也是性子烈,竟然掏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上。

“丽珠,你别做傻事!”身后,穿着红袍的军师急切的说道。

这女子叶天霜、李玄清都认识,乃是胖村长的女儿。

当听到有人来村长家抢亲,李玄清第一个想法就是:哪个重口味的山贼这么不开眼。

可当她看到村长女儿丽珠的时候,想法却是哪个女的这么不开眼,竟然愿意跟这个胖子。

丽珠很漂亮,云鬓斜倚,鹅蛋脸白嫩圆润,黛眉斜飞。雪白的脖颈上戴着一串晶莹的珍珠项链,发出柔和的光芒。她身材娇小,两肩如削。尤其是穿上这一身白后,更显得芙蓉出水。正所谓:要想俏一身孝。

可仔细一看,这丽珠穿在身上的,竟然真的是孝衣。

再看到丽珠此时的举动,李玄清忽然明白,事情也许不是村长说的那样,一个只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在她的脑海中展开了。

只见李玄清身子忽动,已来到丽珠面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手中的匕首夺过。

“丽珠姐姐,你是不是喜欢新郎?”

被李玄清这么一问,丽珠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女侠别开玩笑了,我女儿怎么会喜欢山贼呢。”

李玄清却不管身后的村长说什么,继续问道:“你这一身孝衣是为谁穿的,是为了可能今晚死在山贼手上的父亲,还是为了身后的山贼。我观这些山贼虽然凶恶,但却没有任何杀气,就是来迎亲喝喜酒的。所以我猜,要是新郎死了,你便自此为他守孝。”

说着,李玄清举起了刚刚夺取的匕首。

“不要!”丽珠尖叫着跪了下来:“不要杀他,他是个好人,我们本来就是有婚约的,他之所以这样,完全是我父亲逼的。”

“是吗?”听到心中的答案,李玄清转身盯着胖村长问道。

“没……没这回事,我女儿是被山贼吓得说胡话了,对一定是这样的。”

“没有,我没说胡话!”此时的丽珠也不知哪来的勇气,指着父亲道:“是你,是你嫌贫爱富,硬生生的拆散我们。”

于是不管不顾的将两人的故事说了出来。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胖村长那时还不是村长,也不胖。不仅不胖,还很精壮。

那时候的胖村长家里远没有现在这般有钱,只不过有些田地,在镇子上有一个酒楼。

当时他们家说话的,还是胖村长的父亲,酒楼的价格,从哪家酒坊进酒,厨子一个月多少钱,今年里种什么,都是老爷子说的算。

话说这么一年,老爷子忽然得了病,需要好好休养。于是胖村长便安排人将父母一并送到镇子上的宅院里养老。

老人休息不能打扰,家里的事情一下子都落到了胖村长的身上。平日里家中老父亲都是说一不二的,自己只有听着、做着,从来没有想过这样做对不对,合不合理,为什么要这样做,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

如今自己成了当家人,真的一个头变两个大。

但再头疼也得忍着啊,日子还要过,家也得维持下去。

于是对于种庄稼这回事,胖村长第一次决定——种高粱。

为什么要种高粱呢,因为有一次胖村长去省城帮老父亲买一些东西,在那里他吃到从小到大至今吃过的最好吃的粥——猪肚粥。

将高粱米炒至褐黄色有香味为止,除掉上面多余的壳;把猪肚,莲子肉,胡椒洗净,与高粱米一齐放入瓦锅内,加清水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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