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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进口的紫檀木所制,高雅而有考究。
只见在最中间的地方,竟然摆着一个拿着大刀的红脸关公!
都说江湖人最爱的就是关二爷,这话果然不假。
自小伸出草莽的杜老九,一辈子虽然心狠手辣,但是委实不过当年只是一名打家劫舍的野匪。
只见在最中间的地方,摆着一把龙椅。
而就九尺至尊的龙椅之上,坐着的那个穿着一身唐装,脸上一脸雍容气质的中年男人,很难想象的出,他就是被称为当年一个人干掉结义金兰的八个兄弟的猛人。
杜老九。
他的身材不算是很高,大概是173的样子,穿着一双平底布鞋,走路四平八稳。
很难又人能把布鞋穿的如此的高雅雍容,但杜老九就能!
好像那布鞋就是天生给他穿的一样,别人穿起来是一副穷酸之气,但穿在他的脚上,不仅看起来有一股诡异气息,反而更觉得,那是他才配穿的鞋子。
一张脸,富态而安详,没有怒目虎视,也没有疤脸狰容,但是却给人的一种感觉是一股子,邪!
邪气的感觉。
让人望而生畏。
他的左边站着一个男人,就不一样了,一股子彪悍气息,与他外貌算是符号之极。
小麦肤色,干净而健壮,那张脸充满了一股子虎劲,尤为是左眼下的一条刀疤……很长,一直眼神到脸颊的地方……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面前所站着的猛人是号称九爷最牛逼的一员虎将。
他的名字,这些人都已经忘记了,甚至连九爷都已经忘了……但是他们却记得他叫疤脸。
从21岁,杜老九当野匪之后,这个名字被称为疤脸的男子就一直跟着他,多少次的临危关头,多少次的征战杀伐,面前的疤脸从来没有倒下过!
他,不折不扣的,战将!
相传这个猛人之前是个相貌俊朗的虎人,就是因为当年九兄弟反目之后,重回伊朗市的杜老九与老大秃鹰不合。
一怒之下,疤脸第一个冲将上去,与九兄弟中最能打的秃鹰干了起来。
一把刀。
一个人。
冲进去,秃鹰的鹰爪堂,倒了十一个人,死了6个,残了3个。
而他呢?却带着一条一辈子也不能抹去的疤痕血淋淋的走了出来。
从此以后,他们就很少看到疤脸再出过手。
……
在九爷的另外一边,站着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子。
一身的名牌装束,好似要是钱能封起来当衣服,他就会把一张张百元大钞给穿起来一样的男人。
带着一个很粗的金项链,直坠到胸怀地方。
他名字叫做白狼。
是当年九兄弟中唯一幸存活下来的一个人。
现在跟着杜老九。
大家都知道,这家伙是有名的败家仔,没有什么大能耐,只不过老九年纪兄弟之情,才收留了他。
给了他一家洗浴中心,谁知道,这家伙,却整天与洗浴中心的小姐玩乐,有几次还整出来病来……
但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在乎。
用他的话讲,叫人活一遭,享受一天是一天,以前草莽野匪吃惯了野菜树皮,现在一定要加倍的吃喝玩回来。
在他的身后,则站着一脸做错事的狼少。
这家伙跟他父亲一个德行出了吃喝玩,就不会别的。
原来,昨天的事情,今天早上就上了媒体的头版头条。
标题是:雨夜黑帮大拼杀,惨死3人,伤了7人。
而毫无疑问死伤的全都是九爷的人。
只见九爷的身边放着一份今天早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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