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美容厅开门惊现双女尸,2003年陕县“7·16”特大凶杀案(第2/4 页)
一名出租车司机秦某反映,7月16日凌晨2时许他发现思梦美发厅的卷闸门还开着,灯还亮着。凌晨6时许,在距思梦美发厅不远处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一名30岁左右、偏瘦、身高1.70米左右的男青年租他的车到与陕县相邻的灵宝市火车站,男青年神色有些慌张;上身穿个背心,衬衣卷着拿在手中,左前臂刺有“忍”字,并带有花边,右腿裤管处像是沾了大便擦过似的。行车途中,男青年不让司机老看他。下车时,又交代司机:“咱们俩谁也没见过谁,谁也不认识谁。”
根据排查出的线索,专案组分析,犯罪分子应该是在7月16日凌晨2时以后来到思梦美发厅的。坐出租车到灵宝的男青年疑点很大。专案组立即开始重点排查这个男青年。
同时走访陕县西站火车站一带的美发厅,了解高枝凤和张莹的详细情况。专案组民警吴举青等人火速赶往灵宝市排查,由于男青年下车的地方是繁华的灵宝火车站,走访了一天一无所获。
专案民警远赴洛阳、南阳及三门峡周边的县、市,通过走访舞厅、美发厅,很快将高枝凤的身份查清。高16岁,南阳市邓州市赵集乡罗家村高西组人,12岁离家出走,先后在灵宝、陕县、洛阳等地的舞厅、美发厅做小姐,交往人员相当复杂。
张莹的详细情况一时难以查清。通过排查发现她在朋友处放有1个在山西候马某银行储蓄所开户的存折,据认识张莹的美发厅小姐说,张莹曾说过自己是逃婚出来的,男方家人扬言要杀了她。
难道是寻仇杀人不成?案情一时扑朔迷离。
7月17日晚上,专案组研究分析案情。确定侦查方向,一是继续追查到灵宝火车站下车的男青年。二是继续深入排查两名死者生前的交往情况及家庭情况。尤其是要尽快查清张莹的详细情况。
由于男青年一时查不到,考虑到“7.16”案件凶手可能是惯犯或有前科。专案组对以往陕县发生的案件进行排查,发现今年6月2日,陕县城区发生一起抢劫强奸案,受害人讲犯罪分子30岁左右、偏瘦、身高1.70米左右,左前臂刺有“忍”字。
“6.2”案件的案犯体貌特征与“7.16”案件的嫌疑男青年相像,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专案组重点排查左前臂有“忍”字的惯犯。
与此同时,专案民警曲红厚等人远赴山西以张莹的存折为线索,经过多方排查走访,终于查清了张莹的真实身份。张莹真名叫张学梅,21岁,系山西省古交市加乐泉乡闫家山村人。通过调查,排除了仇杀、情杀的可能。
同时围绕高枝凤调查的民警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在7月18日晚上的案情分析会上,通过认真分析,专案组认为“7.16”案件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最大。陕县公安局局长周三发要求专案民警还是要围绕“7.16”案件嫌疑男青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老板韩某处了解到,当日在电话亭旁的那个男青年叫崔红权,租住在陕县城区,无业,经常在韩某的电话亭打麻将、喝酒,欠有45元钱。7月16日凌晨6时许,崔红权将韩某叫醒,还欠的45元钱。
很快专案组就查清了崔红权的详细情况。
崔今年32岁,灵宝市大王镇老城村人,1989年因抢劫被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5年提前释放;1997年因盗窃被郑州铁路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9年提前释放。已婚,有一3岁女儿,2003年4月租住到陕县原店镇。崔红权妻子熊某称,崔红权无正当职业,每天妻子给崔10元零花钱,供其喝酒打麻将。7月15日上午崔红权离家后,便杳无音讯。
熊某还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