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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配不上,林瑶。
从认识林瑶的第一天起,何思雨就清楚的知道自己和林瑶之间的差距,对方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和主动权,虽然林瑶从没有瞧不起过自己,但不代表别人也这样认为。
抱林瑶的大腿。
林瑶的跟屁虫。
不知廉耻的献媚者。
何思雨的身上被钉上了类似这样的标签,这一钉,就过去了十年。
我不过是喜欢上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的光芒太耀眼,以至于大家都忽略了我的存在,可这并不证明我就是那个谄媚的人啊。
多少次,多少次何思雨想要大声喊出心中所想,不过也仅仅是想想而已。
反正也没人能听到她的声音,反正也没人在乎她的想法。
何思雨自我嘲讽的想,我喜欢的人到底是林瑶还是,被光芒笼罩的林瑶?
如果林瑶是一个普通人,我还会不会一如既往的崇拜她喜欢她。
何思雨不敢回答,也不敢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
显然,她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我何思雨,到底是不是一个同性恋?
李先生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联络她,何思雨实在是受不住妈妈整日的唠叨,主动给李先生致电联络。
“李先生,最近忙吗?”
举起电话拨出拨号键的一刻何思雨又缩回了手指,改为给李先生发了短信。
也没有那么熟,仅仅是吃了两顿饭看了一场电影又完成一场偶遇的关系。
何思雨对自己的定位向来精准,这次的短信发的倒也算是合情合理。
按灭手机,又把手机翻过去,背面朝上。
这样的话,如果手机没有来信息,起码自己不会频频去看屏幕。
这是何思雨对自己的一种自我保护。
姑且算是保护吧,虽然说自欺欺人更准确一点。
好像不来短信电话自己就真的忙的不可开交没空看手机。
意料之中的,李先生没有回复她。
何思雨把手机重新反过来,点了解锁键,手机自带屏保堂而皇之的占据着整个屏幕。
何思雨把手机扔到床边充电,转身进了浴室。
二十七岁的酮…体。
不再年轻,也绝对算不上苍老。
撑死可以用个风韵犹存来形容。
风烛残年吗?这个词语说得未免太过悲凉,再者说,我才二十七岁。
二十七岁,还有很多梦想没有实现,还有很多想做的事没有做,还有爱着的人没有得到。
浴缸里的水渐渐变凉,何思雨打了个喷嚏,连忙从浴缸里钻出来,披了浴巾回到卧室,手机已经充好电,显示灯从红变绿,拔下手机,深呼吸,打开。
李先生的回复端端正正的出现在屏幕上。
“前一阵出差了,给你带了一套护肤品,什么时候有空见个面吧。”
何思雨长吁一口气,心里压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到底是在庆幸什么呢,又在担忧着什么。
害怕李先生因为认识林瑶而拒绝和自己继续交往吗?
可是难道我会因为失去了李先生的约会而恐惧吗?
我又不想结婚。
“你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吧。”
和李先生约在一家咖啡店见面。
点了咖啡何思雨便开门见山地说:“李先生,你和林瑶是亲戚关系吗?”
李先生的额头又冒汗了,室内温度有这么高吗?
“是远方表妹,听说你们还是高中同学。”
同学,又是同学。
这个称呼让何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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