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冤民击登闻鼓鸣冤 太子请三权分立(第2/4 页)
这时,巡街捕快闻讯赶来,见李承乾等人,急忙下跪行礼道“长安府巡街捕快,参见太子,诸太子妃,魏王,蜀王,指挥使。”
“太子?”说话的人惊惧出声,随即连连求饶。
“把人押到锦衣卫审刑司大狱,由锦衣卫审讯。被打之人呢。”李承乾说道。
“趁乱跑了。”长孙冲说道。5人被押送至锦衣卫审刑司大狱。李承乾心情被破坏的一干二净,随即回府。
第二日,李承乾下朝在甘露殿与李世民闲聊。突然听见宫门外登闻鼓鼓声大作。二人大惊起身。
贞观5年,李承乾监国伊始,就效仿洪武帝朱元璋,下令在皇城外立登闻鼓。
并定律有民间词讼皆自下而上,或州县官、大理寺、御史台、刑部不为伸理,及有冤抑重事不能自达者,可击登闻鼓。
冤民向皇帝申诉,皇帝亲自受理,官员如有从中阻拦,一律重判。击登闻鼓许以民告官,若冤情属实,不究其罪。
当然,不是随便什么纠纷都可以击登闻鼓的。李承乾规定:“其户婚田土诸事,皆归有司,不许击鼓”,意思是登闻鼓不受理民事诉讼,经济纠纷。
有官员朝堂指出“以民告官,前所未有。如有刁民诬告官员,当如何。”李承乾回道。
“若官人人廉洁公正,奉公守法,民何以告官。生民势小,官员权大。若官官相护,不为民做主,民何处伸冤,大唐律法公正何在。
且以民告官,若属诬告,其罪反坐之。何人敢拿身家性命,试我大唐律法森严。”李世民下诏通过。
闻登闻鼓声,李世民与李承乾随即更换朝服,打开宫门,乘御辇来到宫门。百官闻登闻鼓响,皆来到宫门前。
宫门口一人跪地高举状纸,见李世民驾至,大呼“有冤,请圣人替小民做主。”
“伸冤者何人,有何冤情,朕驾于此,速速道来。若案情属实,朕自当为你做主,如若诬告,小心王法森然。”李世民正色道。
“小民吴病,乃苏州吴县人士,家中父母健在,有娇妻幼子,生活本是幸福美满。
当地有一钱姓大户,其子钱怀德一日与市井见我家娘子,心生歹意,当街调戏。我家娘子正言责之,钱怀德贼心不死,尾随我家娘子至家,欲奸淫我家娘子。
我父母上前阻止,被其家仆打死。我儿惧怕啼哭,被其扔入井中。钱怀德随即与众家仆轮番将我娘子奸污,我娘子不堪其辱,投井自杀。
我外出回家,见家破人亡,邻里将实情告知。小民随即于县衙击鼓鸣冤,县衙受理本案。
怎料县官与钱家沆瀣一气,钱家收买证人,反诬小民娘子勾引钱怀德。钱怀德不从,被我父母撞见,我家娘子杀我父母和幼子,失足落入井中。
县官判钱怀德无罪,小民不服上告刺史,刺史不予受理。有好心人告诉小民,钱家有亲戚为圣人昭容柳氏,乃钱怀德姨母。无人敢受理此案。
小人随即上京告御状,一路钱家对小民沿路狙杀。小民有大冤,望圣人为小民做主。” 吴病说完磕头不止。
“父亲,此人,儿见过。”李承乾向李世民说道,随即将昨日街上发生的事说与李世民。李世民听完沉吟了一下,随即开口。
“既如此,此案交于太子审理。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三司协同太子办理此案,务必勿枉勿纵。起驾回宫。”李承乾待李世民入了宫门后,大声道。
“锦衣卫何在。”
“锦衣卫指挥使在此。请主公吩咐。”长孙冲抱拳而出。
“锦衣卫速将原告看护起来,没寡人手令,任何人不得靠近。昨日行凶5人,尽快审讯,拿到供词。
命苏州锦衣卫千户所,收集本案证据。锦衣卫缇骑出动,下驾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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