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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作为公诉方的士兵队长发言,“被告已经承认这把匕首是他所拥有,而且也承认的确是他亲手用这把刀刺死受害人,我在这里提出控诉,控告他犯有杀人罪和流氓罪。”
“嗯。”示意士兵队长坐下,审判官问着被告,“这把匕首的确是你的?你真的杀死被害人了吗?”
“是的,大人,这把匕首的确是小人的,也是小人刺死的他。”流氓头子承认道,“可是事情的起因不是因为小人调戏妇女,而是因为那天小人喝了点酒,走路时被他撞了一下,小人骂了他几句,他不服顶嘴,我们俩就打了起来。小人不是对手,一时糊涂,就拿刀刺伤了他。”
“根据被告的叙述,我觉得不应该判被告杀害见义勇为的英雄这样的大罪,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有调戏妇女的罪行,我建议应该判被告在斗殴中无意伤人致死的罪。”辩护方的代表陈述道。
“他撒谎!”坎斯叫了起来,“那天有很多人也看见的!”
“那为什么没有一个证人?”辩护方反问道。
“这……”一时说不出话的坎斯突然看到那天的女子也挤在人群里,急忙跑了过去,拉住了她的衣服。
“大姐姐,我哥哥那天救的不是你吗?你出来作证明啊!”
“放开我!”被拉住衣服的女子又羞又气,脸上一片通红,“我根本没被任何人调戏过,你别乱认人啊!”
听到女子这么说,坎斯楞了一下,仔细地看着自己拉住的人。在确定她就是那天的女子以后,孩子呆住了。
“你怎么会不认识我们?我哥哥那天救的就是你啊!”
“我根本不认识他!”女子用力扳开坎斯的手,挤出人群,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你们当时也在的啊!”坎斯又认出了几个当时在场的人,对着他们哭道,“你们出来作证啊!”
被指着的几个人没有一个站出来,反而悄悄地向后挪动。
“那被告方有人能证明他的话吗?”审判官问道。
“我们可以替他作证。”流氓头子的几个手下站了出来,“那天我们和他一起喝酒,从头到尾都和他在一起,的确如他所说。”
“事实清楚了。”被告的辩护人站了起来,“事实正如被告所说,至于原告的陈述,应该是这孩子因为见到自己的兄长被杀,精神受到极大冲击,从而产生幻觉,把自己兄长行为美化的结果。”
“大人,根据被害人邻居的叙述,被害人一向对人和善,乐于助人,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和别人起冲突的。”士兵队长着急地说。
“大人,被害人是个年轻人,再怎么冷静的年轻人也有冲动的时候,我觉得原告方所说的证据只能表现他平时的状态,并不能表示被害人当时就不会和别人发生冲突。”辩护方回答。
“那,还有其他的证据吗?”审判官问道。
双方都表示已经没有任何证据了。
“那我就宣布判决了。”审判官严肃地说,“双方的陈述有冲突,本着谁的证据有力倾向于谁的原则,本人判定被告的陈述更有可靠性,因为他有第三方的证人作证。我判决被告犯有斗殴过失杀人罪,被告应该向被害人的弟弟一次赔偿二十枚银币做赡养费 ,同时,判决被告两年监禁。本人不支持控告方提出的两项罪行成立。”
“大人!”士兵队长焦急地说,“被告人是个臭名昭著的流氓,做证明的都是他的手下,他们的话不具有可信性,请大人三思!”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以前的所做所为就判定他说的话是谎话。”审判官说,“你要推翻我的判决,就去找对你有利的第三方证人来。不然,这就是最终裁决。本次审判结束!”
说完话的审判官对流氓头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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