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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若南又從韓婷的盤子裡夾了塊排骨:「那你得減肥,穿婚紗好看。所以,你的肉我幫你吃。」
韓婷去繼續搶蘇若南盤子裡的熏魚:「那我吃魚吧,吃魚不胖。」
韓婷本來沒什麼食慾,這樣一搶,吃得特別有滋味,飯果然還是搶來的香。
吃好午飯從食堂出來,蘇若南問道:「你那對金戒指後來找到了嗎?」
韓婷搖了下頭:「沒,不過方繹那對找到了。」
上次在ktv蘇若南扛著攝像機錄像,對方繹準備的結婚戒指感到十分好奇,想拍沒拍到:「你沒戴在手上,是不是因為鑽石太大了不方便戴。」
韓婷攤了下手:「不是,我都還沒見著呢。」
蘇若南:「那你下次戴上我看看,讓我開開眼界。」
晚上下班,韓婷回到家,韓恬已經寫好作業了,正在幫方繹準備晚飯。
吃好晚飯,等韓恬洗好澡回房間睡覺,韓婷終於有機會抓住方繹說話了。
她拉著他出了門:「我看你口袋裡是空的,戒指是不是被放在你家了,我們去你家吧。」
方繹笑了笑,帶著韓婷進家。
韓婷坐在沙發上等,方繹進了臥室,從裡面拿出來一個黑色的首飾盒子:「打開看看。」
韓婷虔誠地捧著戒指盒子:「裡面別是什麼大鑽戒吧,那個我平時可不敢戴,怕被偷,更怕被舉報。」
方繹坐在韓婷身側,轉頭看著她:「以前買的,不值什麼錢。」
韓婷打開,黑色的絨布上躺著兩個戒指,一個大的一個小的,素白的圈,刻著簡單的紋樣,小的那隻鑲了鑽,很小一顆嵌進去,精緻秀氣。
不是什麼鴿子蛋,但是她就是喜歡。
方繹把那隻小的拿出來,給韓婷戴上:「我那時候還在讀大學,沒什麼錢,買不起大鑽戒。」
韓婷低頭看著自己的手:「什麼時候買的?」
方繹抓起韓婷的手,在她手背上吻了一下:「我們二十二歲那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婚姻法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他是在他們可以結婚的年紀買的戒指。
那時候他已經跟家裡斷絕關係了,再沒花過方青雲一分錢,學費和生活費都是自己賺的。
韓婷抬起手,對著燈光看了看,低聲說了一句:「我覺得我配不上這麼好的戒指。」
她的手不像陶雨靈那種嬌生慣養的女孩子那樣柔嫩細膩,她的手心有一層薄繭,細看有點粗糙。
她從小就會做家務了,後來一直偷著打工,上了警校,成了民警之後更不用說了,她的手就是用來幹這個干那個的。
好在她手型好,十指纖細,再怎麼也不會難看。
韓婷拿起首飾盒裡的另一隻戒指,給方繹也戴上。
他的手好看,骨節分明,修長有力。
韓婷握著方繹的手看了好一會,把自己的頭靠在他的肩膀上:「我穿哪件衣服好看?」
方繹低頭聞著她的發香:「你穿什麼都好看。」
韓婷笑了笑:「我是說真的,領證那天我穿什麼好,那件卡其色的風衣行嗎,裡面配你上次給我的買的白襯衫。」
方繹:「都行,都好看。」
韓婷:「領證的時候要拍照片的,拍好了貼在結婚證上蓋鋼印,保存一輩子,我得弄好看點。」
韓婷又說了幾件衣服,最後跟方繹定下來,兩人都穿白襯衫。
往紅色的背景牆前面一坐,一定很好看。
韓婷說著話,方繹聽著,不時附和幾句。他的注意力不在她的絮叨上,只在她身上。
韓婷突然想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