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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名
他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光,天气凉爽了不少,正是三里镇最热闹的时候。于是人群里就出现了这么一幅奇怪但又十分和谐的画面:俊秀少年的怀里抱着个漂亮小女娃,女娃怀里抱着只可爱的灰兔子,在夕阳遗落的余晖里,有种让人赏心悦目的幸福感。
有路边卖画人见此情景,当即拿了画笔,将这一幅画面勾勒下来,递给那位少年郎。
少年接过画,微一挑眉,笑盈盈地看向怀里的小女娃:“瞧瞧,我家乖宝真漂亮。”脸上满是得意之色。
宁书涵付了银子,跟卖画人道了谢,将画折好,仔细地收进怀里。“乖宝有没有喜欢的东西?要是喜欢就眨眨眼。”想到一事,又喃喃自语,“乖宝总是要长大的,长大了就是大姑娘了,得有名字才行。嗯。。。。。。我想想。”师父信中并未提及女儿的姓名,她自己亦是忘得一干二净,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暗示,让她能够重新活一回。
“清欢。”宁书涵看向她,墨黑的眼中透出一丝紧张,小心翼翼地征求她的意见,“就叫‘清欢’如何?”这一刻他抱着她别无所求,只希望能护得她一世欢喜。
这是清欢记忆重新开启的第一页。她记得那天,三里镇最热闹的街市上,少年抱着自己,夕阳细碎的光在他的头顶跳跃着,他墨玉般的眼中映出她的模样,周遭的人和物都开始缓缓褪去,嘈杂的声音慢慢消失,整个三里镇的大街上就只剩下他们:一个少年,一个小女娃和一只灰兔子。
他笑着等她回应,右侧嘴角边溢出一个可爱的细窝,不再是那么少年老成的模样。
他给她取名“清欢”,寓意:清雅、欢喜。
她眨眨眼,他大笑着将她举高,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这辈子都没有这么开心过。
宁书涵买了许多东西,全部都是她的。衣服、鞋子、首饰、小食,最后发现实在拿不了了才作罢。
他们在三里镇耗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宁书涵每日除了给孩子喂饭洗澡就是带孩子出门疯狂扫货。到他们决定离开的前一天,茴香发现只孩子的东西两辆马车都快装不下了。
对此,他不得不提醒打算临走前再给孩子添置东西的少宫主,孩子才六岁,会慢慢长大,就马车上现有的东西,孩子根本就用不完。“而且三里镇小女孩的衣服并不合适在晋国穿,等回去了,再买也不迟。”大不了,专门腾几间屋子出来给孩子放衣服。
宁书涵想了想,说道:“那就给小欢在屋里穿着玩儿。”言罢,继续抱孩子抱兔子买买买。
茴香悲愤,冲着身后的顾南天撒欢:“我也要买买买。”
当天晚上,宁书涵收到了来自夜半的加急信,他从鸽子腿上的小信筒里抽出卷成小卷儿的纸条,上下扫了一眼。
茴香喂着鸽子,想到什么,忽然一笑:“这么热的天,这鸽子一路飞过来,居然没给热死,是个皮糙肉厚的,肯定不好吃。”
话说完,感觉手下鸽子抖了抖,他没在意,又洒了一小把米在鸽子面前的碟子里,才以询问的眼光看向自家少宫主大人。
宁书涵捏着纸条儿思索片刻,无视茴香殷切的小眼神儿,转身去给床上的娃将身上的毯子拉下来一点点,又将巾帕在温水里浸湿、拧得半干,给她擦拭额头上溢出的薄汗。
忙完这些,他才正视房间里的某人,压低嗓音说:“这次的任务时间有点赶,好在距离不远,我和南天一起过去。你留下来,帮我照顾乖宝。”虽然给孩子取了名字,但这段时间以来他已经习惯唤她“乖宝”了,总觉得喊起来有点自家心肝宝贝的感觉,恩,这种感觉有点肉麻又特窝心。而且,茴香也说,取个俗气点的小名孩子好养活。
茴香看出来他对孩子的不舍,建议道:“少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