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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發現者為被害者房間正樓下居住的伊部優子,以及貿然造訪其房間的根戶森一。兩人在面朝後院望向窗外之時,偶然目擊到被害者的屍體下落。兩人下樓到後院,確認了被害者已經死亡。兩人心神不定中連表也沒看,據認落下的時刻是晚間九點半左右。
&ldo;隨後,根戶森一離開了現場,伊部優子通報了110。最初,她對搜查班做出了一人目擊被害者落下的偽證。這是由於她定於一個月後結婚,擔心如果被人知道半夜和結婚對象以外的男人同處的話,會給結婚造成妨礙。隨後,為了弄清楚根戶森一同時目擊一事,我向他進行了確認,兩人目擊一事事實清楚。
&ldo;那麼,如同諸位所知,依照二人證言來看,現場的狀況便成了不可解答之事。因為被害者房間的玄關大門上門把手和門鏈兩者都已鎖實,窗戶也是除了屍體被人推落的一處之外,全都上好了半月鎖。玄關大門的門鎖,奪走被害人的鑰匙上鎖就好。如今,被害者的房間內未發現門鎖鑰匙,當是由犯人拿走。然而,鏈鎖與窗鎖非得在室內才能鎖上。然而,室內並無犯人的身影。
&ldo;被害者的房間位於六樓,從開著的窗戶下到地面上絕無可能。逃到屋頂都考慮到了,通往屋頂的門是鎖著的,並且屋頂上誰都沒有。鑰匙只有房東有,即使犯人經由屋頂逃走了,應當也沒法把屋頂出口的門給鎖上。
&ldo;假如伊部優子和根戶森一所謂內野麻美由窗外落下的證言是說謊的話,就能解開被害人房間裡犯人沒有蹤影之謎了。然而,兩人並無說謊的理由。調查了交友關係以及利害關係後,兩人都與內野麻美並無聯繫。此外,兩人自兩年前分手後到昨晚並無接觸的形跡,兩人也沒有對過口供的跡象。
&ldo;如果兩人的證言屬實的話,犯人是如何從被害人的房間內脫身的呢。還有,犯人為何要讓屍體落下呢。此外,從犯罪後到落下屍體,為何至少等了三個小時呢?&rdo;
有個刑警發言了:&ldo;在鏈鎖上做把戲怎麼樣?鏈子鎖上的時候,要是把鏈環給解開的話。這樣,就變成了兩條分開的鏈條了,可以自由地走出房間。之後,在房間外再把鏈環重新套上,鏈鎖就復原成上鎖的狀態了。&rdo;
&ldo;這行不通。&rdo;今天上午在現場仔細調查過鏈鎖的楠見搖頭道,&ldo;那條鏈子十分堅牢,鏈子的環環之間接合之餘,環子的開口部分還進行了熔接,是完整的圓環。因此,將圓環取下是做不到的。&rdo;
&ldo;那麼,切斷圓環,出去房間以後再用粘合劑粘好呢?&rdo;
&ldo;那也確認過了。哪兒都沒有切斷的痕跡。&rdo;
又一個刑警發言了:&ldo;因為被害者的房間在六樓,從開著的窗戶下到地面上絶無可能這件事,真的是這樣嗎?把繩子什麼的傳到正下方伊部優子的房間裡,從窗戶進去不就行了麼?&rdo;
&ldo;這行不通。&rdo;楠見說道,&ldo;伊部優子在目擊了內野麻美落下,從五樓下到後院的時候,關好了窗戶上了鎖。因此,犯人無法侵入優子的房間進行逃亡。另外,從四樓到一樓全是商鋪,出事的時候是沒人的,面朝後院的窗戶當然是鎖好的了。今早,各層的租戶開門之時搜查員在場,面朝後院的窗戶確實上鎖已確認完畢。也就是說,犯人是無法進入四層以下的房間窗戶的。另外,被害人房間內其他的窗戶均已上鎖,犯人無從那裡逃脫的可能性。&rdo;
其他刑警有所發現。
&ldo;那麼,犯人從六樓把繩子一直傳到地上呢。繩子前頭裝上鉤子,掛在窗戶的欄杆上,把繩子給耷拉到地上……&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