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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给玛丽·欧文斯小姐的一封信中,林肯提到,在春田镇的第一年,只有一个女人曾和他说过话,他还说:“如果不是出于必要,她是不会跟我讲话的。”
不过到了1839年,林肯的处境有了起色。那一年,有个女人不但与他说话,而且还追求他; 最后嫁给了他。她的名字叫玛丽·陶德。
后来当有人问起,陶德这个姓氏为什么是这种拼法时,林肯回答得很幽默:“或许是因为上帝 (God) 只一个‘d’就够了,而陶德 (Todd) 家却需要两个‘d’的缘故吧!”
玛丽·陶德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曾祖父辈、祖父辈和叔伯舅公辈中,曾出过将军和州长。陶德家族的人爱夸耀他们家族的历史,说可以追溯到公元六世纪。玛丽曾在肯塔基州莱辛顿城一所法国学校念过书,这所学校是法国贵族维多丽·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与她丈夫办的。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他们为躲避断头台的铡刀,由巴黎逃到美国。于是在学校里,玛丽学了一口巴黎腔调的贵族法语,还学会了跳八人舞和塞加西亚圆圈舞,那是法国贵族们在凡尔赛宫里跳的舞。
玛丽心高气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她不仅坚信这一点,还喜欢在人前这样说。对于旁人的嘲笑,她毫不在意,这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玛丽的一个亲姐姐说她“爱炫耀、夸饰和权力”,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野心最大的一个”。
玛丽平时的脾气很暴躁,情绪上来时很难克制。1839年的一天,她和继母发生口角,忽然把门“砰”地一关,就跑到了嫁在春田镇的姐姐家住,一直没有回去过。
一个立志要嫁给未来的美国总统的人,到春田镇来住,她可算找对了地方。当时这个地处边疆草原的小镇,既没有石板车道、人行道,也没有电灯、下水道;猪在泥泞中打滚,牛群在镇上乱闯,牛粪猪粪散发着阵阵臭气。在当时,镇上的人口只有1500人。可这里却是美国政治的重镇:1839年,代表民主党北派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代表共和党的亚伯拉
罕·林肯都住在这里,而他们都是1860年的总统候选人。
这两人都结识了玛丽·陶德,并同时追求她,且两人都曾拥抱她。玛丽还说他们都曾经向她求婚。有人问:“您打算嫁给哪一位?”玛丽答道:“谁最有希望当总统,就嫁给谁。”
道格拉斯当时年仅26岁,且已经是国务卿,人称他“小巨人”。看来,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远比林肯光明。因此“最有可能当总统的那位”,实际上指的就是道格拉斯。而林肯,那时还是个穷律师,借住在史匹德店铺的楼上,连伙食都要朋友帮助。
即使在林肯当上总统的前两年,绝大多数美国人对林肯还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他曾跟最有势力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辩论过一番。而道格拉斯在林肯毫无声望的时候,就已是美国政坛上的重要人物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玛丽·陶德(3)
道格拉斯很善于跟女人打交道,他有一头卷曲而漂亮的头发,一副好嗓子,擅长跳华尔兹,显得英俊潇洒。他社会地位高,前途一片光明。他还向玛
丽·陶德献过不少殷勤。因此亲戚们都觉得,与林肯相比,玛丽会更喜欢道格拉斯。而实际上也可能的确如此,道格拉斯——玛丽理想的配偶。也许,在夜深人静之时,她揽镜自照,自言自语道:“玛丽·陶德·道格拉斯……”,并看到自己正与道格拉斯在白宫里翩翩起舞……她沉醉了。
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玛丽与道格拉斯的交往却没有任何结果。
有一次,道格拉斯与一位新闻编辑发生龃龉,最后打了一架